本分 踏實 簡單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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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局目前開通了關於「商標異議申請、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註冊商標申請、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的電子申請途徑,下面,就上述三項業務在電子申請中遇到的幾個常見問題,進行一個簡單分享。
1.通知書會寄給誰?
《商標異議答辯通知書》
《關於提供註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
《無效宣告答辯通知書》
會寄給誰?
申請人通過電子申請提交商標異議申請的,將向被異議人寄送紙件《商標異議答辯通知書》。同時,將以電子發文方式向商標註冊申請代理機構抄送答辯通知。
申請人通過電子申請提交撤三或無效宣告申請的,將向被申請人寄送紙件《關於提供註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或《無效宣告答辯通知書》。同時,將以電子發文方式向最近業務的商標代理機構抄送提供使用證據通知或答辯通知。
2.申請材料如何獲取?
被申請人(被異議方或被無效宣告方),如何獲取申請人提交的電子申請材料?
被申請人可使用紙件答辯通知書附件材料中的下載碼,進入中國商標網首頁的「答辯材料下載」,在線獲取申請人的電子申請材料。(下載碼不會發給代理機構)
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用戶,也可在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答辯管理」中進行下載。
3.如何在線答辯?
當商標異議、撤三、無效宣告申請是通過電子方式提交的,被申請人可選擇在線電子答辯,也可選擇紙件答辯。
被申請人選擇在線答辯時:進入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答辯管理→【答辯綁定】通道中輸入下載碼/綁定碼→在線答辯。
註:下載碼/綁定碼綁定並完成電子答辯的,不可再進行紙件答辯。
4.電子申請答辯的期限?
通過網上申請提交異議、撤三、無效宣告申請的,答辯期限計算均以被申請人收到的主送答辯通知書信封的郵戳日為準。
異議、無效宣告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答辯;當事人需要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答辯書中聲明,並自提交答辯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
撤三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答辯。
註:依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各種期限開始的當日不計算在期限內。
5.未收到紙件答辯通知怎麽辦?
被申請人未收到紙件答辯通知書及下載碼附頁時,應首先通過商標局咨詢電話獲取該答辯通知書的掛號信條碼,通過郵局查找信件。
若確認信件無法找到的,可到商標局辦事大廳評審窗口申請閱卷。
註:申請閱卷應攜帶符合要求的相關手續
目前,商標局電子申請呈逐步擴大趨勢,商標申請的後續收文更多的會寄給申請人,因此,申請人應確保申請地址與現地址的一致性,如發生相關信息變更,應及時修改信息,否則可能導致無法收文並喪失相關權利。
企業及公眾如有商標相關業務疑問,可撥打中一熱線0755-82094518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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