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3538號建議答復的函
趙超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強化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收悉,結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現答復如下。
我們十分贊同您提出的相關建議,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打通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管理、服務全鏈條,對於推動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製,強化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關於加大對知識產權維權的支持力度,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和違法的懲罰力度
(一)完善立法保護製度。在專利領域,2020年10月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修改條款已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進一步提高侵權成本,保護專利權人合法權益是修改重點內容,包括新增懲罰性賠償製度,對故意侵犯專利權規定一到五倍的懲罰性賠償、將法定賠償額上限提高至五百萬元、提高對假冒專利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等。同時明確了賦予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所需的必要調查取證手段,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處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等內容。
在商標領域,2019年4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修改條款已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懲罰力度,顯著提高違法成本是修改重點內容,包括在原《商標法》已確立懲罰性賠償製度的基礎上,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賠償數額計算倍數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將法定賠償數額上限從三百萬元提高到五百萬元。同時明確了對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以及主要用於製造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材料、工具的處置等內容。
(二)加大行政保護力度。我局不斷完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製,與地方共同建設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為轄區內企事業單位提供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為一體的知識產權“一站式”綜合服務,支持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截至2021年6月,已在全國建設知識產權保護中心50家、快速維權中心25家。同時,積極推進誠信體系建設,會同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共38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對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將重復專利侵權等6種行為列入嚴重失信行為。
(三)降低司法維權成本。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公布適用懲罰性賠償典型案例,懲處嚴重侵害知識產權行為,顯著提升對惡意侵權、重復侵權行為的製裁力度。製定《關於知識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立足知識產權訴訟特點和實際,減輕當事人舉證負擔,破解知識產權民事訴訟“舉證難”問題,降低維權成本,不斷加大對權利人依法維權的支持力度。
二、關於增強全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幫助企業提升知識產權運營意識
(一)提升企業運營意識。2021年3月,我局聯合財政部印發《關於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 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通知》,利用三年時間,對促進高校院所專利技術轉移轉化、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成效顯著的省份予以獎補。截至2021年6月,全國已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印發專項計劃實施方案,全面啟動計劃實施。
(二)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我局不斷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廣泛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培訓,提升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和水平。每年通過舉辦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發布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白皮書,總結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實踐做法和進展情況。組織編寫《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指南》。2020年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達到80.05分,其中知識產權宣傳教育滿意度明顯提升,90.18%的受訪者認為知識產權保護社會宣傳力度明顯加大。
三、關於引導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加強誠信管理,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我局不斷加強專利代理信息公示,引導服務機構樹立誠信意識。在專利代理管理系統開設專利代理信息公示功能,對專利代理師、專利代理機構、經營異常名錄及違法失信名單等4類信息進行公示,方便公眾查詢,引導專利代理機構加強誠信管理。開展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培育工作,強化正面引導。先後遴選4批201家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培育機構,指導北京等地開展省級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培育工作,培育省級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近200家。
四、關於設立各級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解答企業及相關市場主體日常知識產權問題
我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推動構建橫縱協調、點面結合、社會共治的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實現專利、商標、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全國“一張網”。目前,全國各類維權援助機構達1000余家,覆蓋全國大部分地區,2020年共辦理維權援助申請3.3萬余件,提供咨詢指導服務4.3萬余次,提供知識產權侵權判定參考意見9384件。同時,全國參與維權援助服務的高校194個、社會組織386個,全國知識產權保護誌願者5276人,維權援助專家5107人,維權援助社會共治力量日漸充實。
五、關於精簡知識產權案件中相關行政和司法審判流程
我局通過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和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試點工作,高效辦理知識產權行政案件。確定北京、河北等8個地方作為第一批試點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工作,並與司法部聯合發文推介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典型經驗做法。確定北京、天津等22個試點單位開展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試點工作,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技術支撐體系。最高人民法院深入推進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繁簡分流、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審合一”等改革措施,不斷精簡司法審判流程,提高知識產權案件審理質效。
六、關於對網絡知識產權侵權等新的侵權形式要立法完善,規範網絡服務提供者、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法律責任
(一)完善立法保護製度。我局於2020年底就專利法實施細則修改建議(征求意見稿)正式對外征求意見。為進一步有效促進處理相關專利侵權糾紛,保障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完善網絡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征求意見稿中新增網絡服務提供者處理疑難、復雜的專利侵權糾紛投訴時,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給予指導和幫助等規定。
(二)製定保護管理國家標準。我局同市場監管總局雙牽頭,多部門共同參與製定《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已於2021年6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是在《電子商務法》框架下研究形成的國家推薦性標準,有利於引導電子商務平臺相關各方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提升各方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優化電子商務領域營商環境,展現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心和能力。
(三)健全司法保護機製。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涉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關於涉網絡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幾個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為公正審理涉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依法保護電子商務領域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完善網絡知識產權侵權保護機製,促進電子商務平臺經營活動規範、有序、健康發展提供了司法指引。
我們將進一步認真吸納您的建議,完善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和服務,豐富工作舉措,提高工作成效。
衷心感謝您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關註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建議。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