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原企業研究開發資助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申請指南已發布,請各有關單位按照指南要求積極申報。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21年9月8日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申請指南
(原企業研究開發資助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
一、申請內容
為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本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發展,對本市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開展研究開發活動的企業,針對其2020年度研究開發費用(以下簡稱研發費用)情況,予以事後補助。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二〇五號;
(二)《關於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幹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發〔2016〕7號;
(三)《深圳市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號;
(四)《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深科技創新規〔2021〕5號。
三、支持強度及方式
支持強度:結合當年度申請單位數量和預算規模,分5個檔次、以階梯式形式確定具體資助金額。單個申請單位年度內資助資金最低不少於1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支持方式:事後補助。
四、申請條件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的單位,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深圳(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註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發證時間為2018-2020年)和202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企業;
(二)企業2020年度符合加計扣除口徑的研發費用不低於100萬元或規模以上企業2020年度符合加計扣除口徑的研發費用不低於50萬元;
(三)企業應當向稅務部門辦理2020年度加計扣除申報;
(四)國家統計法規要求填報科技統計報表的企業應當完成2020年度科技統計報表填報;
(五)申請企業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誠信異常名錄。
五、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原有系統賬號已停止使用,需使用“廣東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賬號進行登錄(https://sticapply.sz.gov.cn)。辦理人員通過“個人登錄”和“法人登錄”完成賬號註冊;科研人員進入“個人登錄”模塊,實名認證後,進行科研人員登記;辦理人員通過路徑(業務申請->市科技創新委->科技政策->高企培育資助)在線填報申請書(系統幫助手冊詳見附件1)。
(二)2020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模板詳見附件2、3)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由具備獨立執業資格,2018年9月9日以前成立,2018年9月9日至今無不良記錄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經深圳市註冊會計師協會/深圳市註冊稅務師協會備案;
2.研究開發項目應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研發費用歸集範圍和計算比例按照《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等政策文件的規定執行。
(三)科研誠信承諾書原件(詳見附件4)。
特別提醒
1.原有的企業研究開發資助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已優化整合為新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所有企業申請通過同一路徑填報。
2.申請單位自行確認,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符合“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等條件。
3.原則申請單位應當按附件2-3模板編製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4.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須到深圳市註冊會計師協會或深圳市稅務師協會備案。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須帶防偽標識。提交的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無防偽標識的,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不予采用。
5.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蓋章或簽名不完整的,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不予采用。
6.申報單位申請書中研發費用申報數應與上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中的研發費用數保持一致,請特別註意申請單位申請書研發費用申報金額單位應為萬元。研發費用申報數為0的,不予資助。
7.申報單位上年度研發費用申報金額,比稅務部門確認的符合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費用金額高20%的企業,將被列為重點監測企業,我委將致函稅務部門建議將其列為下一年度重點抽查對象。
8.申報單位研究開發活動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臨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報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製度。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人的生物醫學研究,應獲得有關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
9.項目受理時申請單位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報受理時限內登陸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上傳電子掃描版申請附件(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點擊簽字蓋章頁打印”,將打印文件簽字蓋章後掃描上傳,提交審核(系統受理狀態為“待窗口受理”)。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七、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21年9月13日- 2021年10月18日(截止至18:00)。申報時無需提交紙質材料,申報單位在申報時間內在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完成提交即可。
(三)咨詢電話:86329895、86329860、88125491、88125094;
技術支持電話:86576087、86576088。
八、決定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九、辦理程序
網上申報——申報系統在線向市科技創新委提交電子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協同統計、稅務等部門核對數據、核查誠信——社會公示——市科技創新委審定——市科技創新委發布資金下達文件——資金撥付。
十、辦理時限
年度受理,批量處理。
十一、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批準文件。
申請單位在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資金撥付。
十二、法律效力
申報企業憑資金下達文件獲得相關資助。
十三、收費
不收費。
十四、年審或年檢
無年審。
附件:
1.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新登錄註冊方式使用手冊
2.2020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模板)
3.2020年度研發費用鑒證報告(模板)
4.科研誠信承諾書
聲明:
一、市科技創新委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申報單位代理資金申報事宜,申請單位必須自主申報。凡是購買、委托代寫項目申請書的,或是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並查實,即視為騙取財政資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請資格或撤銷立項項目,並按規定嚴肅處理。市科技創新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委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市科技創新委舉報。
二、項目申報單位需提交審計報告的,應當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規定,提供經深圳市註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項目申報單位提供無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或屬於虛假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的審計報告,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不予采用。相關審計報告經核查認定屬於虛假材料的,項目單位五年內不得申請市科技計劃項目,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將其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並按照市政府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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