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字體改變後,是否需要重新申請?

2017-07-13
公司之前註冊的商標進行了字體上的改變,那麽該商標是否需要重新登記註冊?如果不註冊,直接使用是否也會產生商標法意義上的保護效果?

    《商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註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誌的,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字體改變,屬於冒充註冊商標行為,易引起糾紛,且不利於商標權利的保護,建議對改變後的新商標申請註冊。

    商標的使用要嚴格限制在核準註冊的商標圖樣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之內,改變商標圖樣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範圍,跨類別使用,都不應當加上商標註冊標記,否則屬於冒充註冊商標行為。改變後的商標圖樣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與他人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還要承擔商標侵權法律責任。

    字體改變後的新商標不註冊僅使用,商標法不予保護。我國商標法采用註冊制度,也即只有註冊商標才受到商標法的保護。僅使用而未註冊的商標,除非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否則不受商標法保護。所以,通常商標權人對字體改變後的商標需要予以重新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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