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定义
1978年签定1978年见效
专利合作条约(PatentCooperationTreaty,PCT)国际条约于1970年签定,在专利领域合作,于1978年起效。该条约增添了在缔约国专利申请的统一程序。根据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申请专利被称作国际专利申请或PCT国际应用程序。自巴黎规章挑选至今,它一直被认为是该领域国际合作最有意义的发展标志。
主要涉及申请专利的递交、检索和审查,以及技术传输数据的合作和合理性条约。
PCT不对“国际专利授权”授予专利的任务和责任只能由各国专利局或行使其职权的机构掌握(指定局)。
PCT见效于1978年1月,6月开始实施初会员国:18个,如今156个,PCT处理流程的形式PCT该系统是申请专利制度,而非专利授权制度,不会有专利授权制度,PCT专利。
PCT于1970年缔约
PCT1970年缔约,1979年调节,1984年和2001年修订。PCT对《巴黎工业产权保护条例》(1883年)的缔约国开放。一定要向巴黎国家开放。WIPO总干事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
通过本条约,申请者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可以要求对许多国家的每个国家的发明开展专利保护。这类申请可以由全部缔约国国民或居民的任何人递交。一般可以向申请者做为国民或是居民的缔约国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但还可以选择向日内瓦申请者递交WIPO国际局提交申请。
PCT申请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国际阶段:
包含国际递交、国际检索、国际发布、国际初步审查(按申请者要求);
二是中国/地区阶段:
授予专利的决定完全由进到其中国/地区阶段的国家局、地区局做出。
PCT国际处理的好处:
(1)简化程序
若一项发明即将在多个国家专利申请,通过PCT方式,申请者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无需向多个不同国家或地区递交专利申请),能够同时为多个国家专利申请保护,只能向审判局而非全部专利保护国家专利局,简化了申请专利和支付程序。
(2)适用于保密审查的需求
PCT只要选择在优先审理局递交,PCT申请,收到PCT国际申请号通知等于通过保密审查。这个程序比巴黎的规定更方便。
(3)期限较长
PCT方式能延长至30个月(部分我国31个月)进到中国阶段,给申请者充足的时间做出决策,避免市场变化,避免申请者提早做出决定,更好地准备中国阶段成本,随后降低成本。
(4)有检索建议报告,可作为我国落地的参照,适用时可通过PPH加速
PCT在专利申请的国际阶段,因为支付了检索费,国际检索企业会给出PCT国际检索报告能够预测申请者的权利前景。申请者可以根据检索报告修改申请文件,随后进到各个国家阶段。此外,递交PCT专利申请,仅需接到授权前景PCT国际检索报告能够进入到中国阶段时递交PPH(PatentProsecutionHighway,高速路专利审查)加速请求,加速目标国专利授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