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全面生效,企业商标海外布局思考

2023年06月20日
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等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八年,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RCEP的全面生效充分体现了15方支持开放、自由、公平、包容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和行动,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强劲动力,全面提升东亚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助力地区和全球经济长期稳定发展。


从贸易看,2022年,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12.95万亿元,同比增长7.5%,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8%;2023年1至4月,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4.12万亿元,同比增长7.3%,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30.9%。从吸引外资看,2022年,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投资额235.3亿美元,同比增长23.1%;2023年1至4月,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投资额近89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13.7%。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涵盖了包含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投资、知识产权等章节的内容。其中关税减免、通关简化、贸易投资便利化等互惠政策为各国企业带来再次高速增长的机会,利于中国产品出口,提升中国品牌的海外影响力,特别是面向于东南亚市场。东南亚大部分国家市场相对于欧美老牌国家市场来说,属于尚未成熟的海外市场,仍然还有较大发展的前景和空间。”(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


品牌未动,商标先行
RCEP全面生效后,中国企业在进入各国市场前,理应提前进行商标布局,为品牌进入海外市场保驾护航,防止他人抢注后导致品牌经营进入被动境地。

RCEP共15个成员国,

企业应在哪些国家进行商标申请?

何时启动商标申请?

通过马德里途径还是单一途径?

各国的商标法律特点都有哪些?

……

以上都是企业面临的问题,

对此我们将从以下几个维度,希望为企业提供一些思考:


1.看数据做规划

下图2011-2021年间中国申请人RCEP成员国(缅甸除外;数据来源于WIPO)递交商标申请数据。图中显示日本、韩国的申请量位居前列,它们也是中国申请人重要的产品出口国。由于这两国的存量商标较多,因此企业在布局日韩两国时需注重申请前检索,必要时应提前采取排除在先商标障碍的措施。对于其他商标存量相对较少的国家来说,虽然遇阻的情况会减少,但由于各国商标申请都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因此仍需要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规划尽早布局。


2.关注抢注高发地

根据中华商标协会商标海外维权工作委员会出具的《中华商标协会会员企业2022年度国际商标监测预警报告》,以申请日在2022年为准,313家中华商标协会会员企业在全球196个国家/地区中,发现22家知名企业的商标有被抢注记录,年度被抢注比例达7%。


在印度尼西亚、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抢注时有发生,各领域知名品牌无一幸免,故在此种抢注频发的国家,商标提前布局以及商标监控显得愈发重要,以防止他人恶意抢注对品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海外维权困难,成本高,一旦发生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便。大量知名品牌被抢注的案例也给广大企业警醒,引发企业对品牌保护维护的重视。

同时,在品牌营销推广的过程中,也应注重商标的规范使用,留存合适的使用证据,便于企业海外维权。


3.其他考虑因素

1)企业主要市场或未来潜在市场,以及商业活动区域(研发、生产、销售);

2)竞争对手主要产品所在海外市场及竞争对手活动区域;

3)产品市场规模较大的市场;

4)生产制造大国或地区(定牌加工、OEM区域);

5)国际著名会展中心(会展维权);

6)在海外市场有商业谈判、兼并重组、参展、 融资、上市等规划;

7)预计未来可收取许可费的区域等。


RCEP成员国商标制度简介
以下简介绍RCEP成员国的商标制度,以便企业在品牌布局时参考。RCEP15个成员国中除缅甸以外的其他14个国家都为马德里成员国,可以通过马德里途径申请,也可选择单一途径具体途径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RCEP成员国商标注册优惠

中一RCEP成员国商标注册优惠季活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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