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梅
稿源/IPRlearn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这里提到,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实践过程中,简要与否对我们这个专利能否授权、后续的无效诉讼那些影响不是特别大,而清楚的问题,可以说能决定一个专利的生死。因此,本文将阐述一些关于权利要求书撰写过程中出现的容易导致不清楚的现象。
① 对应关系不清楚
权利要求书中经常出现不同对象要对应描述的情况,那么这时候可能存在多种对应情况,这时候需要考虑的是,本专利方案是否可以包括多种对应关系,即这多种对应关系是否都可以解决对应的技术问题呢,如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对应关系。当存在多种对应关系时,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呢。
示例1:如权利要求书中描述的是“拍摄多个不同角度的多张图像”,这里不清楚的是,是每个角度拍摄一张图像,从而得到多张图像,还是每个角度拍摄多张图像,从而得到多张图像。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可以解决技术问题,那么说明书应该也有这两种情况对应的实施例。
再者,在一些涉及到计算步骤,以及不同元素之间的比较时,需要注意是否具有可比性。
示例2:如权利要求书中描述的是“将角度与显示区域中的最小值进行比较”,不清楚显示区域中的最小值是怎么定义的,角度怎么和显示区域中的最小值进行比较呢,角度应该和角度进行比较。
示例3:权利要求书中写“将A设备的转动角度与传感器的状态进行对比”,不清楚角度怎么和状态进行对比,角度应该和角度进行对比,状态应该和状态进行对比。
② 词汇歧义
在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过程中,有些代理人不怎么注意词汇的选择和使用,从而导致有些词汇只要出现在权利要求书,就会存在不清楚的问题,其中,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2.2节也提到“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含义不确定的用语,如"厚"、"薄"、"强"、"弱"、"高温"、"高压"、"很宽范围" 等,除非这种用语在特定技术领域中具有公认的确切含义,如放大器中的"高频"。对没有公认含义的用语,如果可能,应选择说明书中记载的更为精确的措词替换上述不确定的用语。”
示例1:权利要求书中写“舒适的显示区域”,其中“舒适”一词本身就是不清楚的,怎么定义某个显示区域是舒适的,舒适是人为的主观感受,比如在夏天时,当空调开到24度时,有些人会感觉到舒适,但是有些人可能也会感觉冷。顺便再说一下,显示区域用“舒适”这一词汇来修饰,也是不合适的,原本这个应该是想表达的是,用户在查看这个显示区域显示的内容时,是会感觉到比较舒服的,比如不会感觉到文字太小,或者亮度太暗等,那么更合适的描述方式应该是“调整显示区域的显示参数,基于调整后的显示参数在显示区域中显示内容”,至于舒适的效果,在说明书进行推理阐述即可。
示例2:权利要求书中写“电池电量不足时”,其中“不足”一词不清楚,怎么定义电池电量不足呢,是电池电量只剩下20%时是电池电量不足呢,还是电池电量只剩下10%时电池电量不足呢。
示例3:权利要求书写“响应启动指令快速启动应用程序”,其中“快速”一词不清楚,不知道怎么定义“快速”,建议在权利要求书中不要描述这种带效果的词汇,如本示例中的“快速”和示例1中的“舒适”。
示例4:权利要求书写“显示界面包括了预设图标”,更准确的描述应该是“预设图标显示在显示界面中”,如果是描述成显示界面包括了预设图标,那么就意味着预设图标是显示界面的一部分,而常规来说,一个显示界面显示什么图标,都是可以由用户来决定的,即图标应该是显示界面上的附着物,添加物,个人觉得这种描述在进行侵权特征比对过程中比较容易有争议。
③ 指代不清楚
“所述”是权利要求书中经常出现的词汇,或者说可以在每个专利的权利要求书都可以看到“所述”这一词汇,但是“所述”用的不对,也容易引起不清楚的问题。
示例1:权1:所述图像中包括至少一个图标。
权2引权1:确定所述图标中的目标图标。
权3引权1或2:根据所述图标确定图像处理方式。
示例1中,当权3引用权2时,“所述图标”中的“图标”不清楚是权1中的“图像中的图标”,还是权2中“所述目标图标”。也许代理人会说“所述”是引用的最接近的那个词汇,即当权3引用权2时,“所述图标”中的“图标”是指权2中的“目标图标”;有些代理人也会觉得如果是引用权2中的“目标图标”,那么权3中会写成“根据所述目标图标确定图像处理方式”。个人建议还是区分开,避免歧义,比如权1中的图标定义成A图标,权2中的图标定义成B图标,权3根据方案决定是引用A图标还是B图标。
当然,权利要求书中不清楚的问题还会有很多情形,无法一一列举,比如权利要求的类型不清楚,前后用词不一致导致的不清楚,上下位概念定义不清楚等。在撰写权利要求书过程中,有时候会先入为主,可能比较难以发现一些地方写的不够清楚,即使写完了从头到尾检查也没办法检查出来,而且现在很多案件代理费用低下,代理人花在一个专利上的时间有限,难以花太多时间去咬文嚼字,毕竟在作为一个知产人,我相信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