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副主任。
| 本文根据作者 2024年 6月12日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第八届知识产权论坛上的演讲整理。
摘要:专利审查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源头和工作的基础,向前激励高水平创造、向后促进高效益运用,在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文章从专利审查的角度,结合三个典型案例,阐释如何获取清晰稳定、合理适当的专利保护范围,促进专利质量提升,实现对创新成果的有效保护。
关键词:新质生产力;创新;专利审查;质量提升
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质生产力是指导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理论,其特点是创新,关键是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虽然说新质生产力是个新名词,但是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和二十大报告中都已经明确指出了“创新驱动”“质量强国”的国家战略,创新引领、质量提升的思想是一以贯之、不断深入发展的,创新和质量是新质生产力的一体两翼,两者具有紧密的联系。
知识产权制度是为了保护创新、激励创新而生,高质量发展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主旋律和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也提出要“提高知识产 权质量效益”,其专栏3就是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强调指出,要“改革驱动,质量引领”。《“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要“坚持质量优先”。2023年出台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提出,要“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强化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前不久刚刚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指出,要“突出高质量创造导向,构建审查能力突出、代理服务规范、创新主体满意的知识产权确 权体系”。这些都体现了高质量发展就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鲜明底色。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是指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到服务的全过程保障。其实,专利质量提升也是一个全链条工程,包括创造、申请、代理、审查、保护和运用各个环节。专利代理师是连接发明人和审查员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关系到发明人的创新成果能否得到有效保护,也对专利审查工作有着直接影响。专利审查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源头和工作的基础,只有专利保护范围清晰适当、权利稳定可期,才能充分发挥向前激励高水平创造、向后促进高效益运用的双向传导作用。只有专利质量提升全链条的各个环节共同发力,才能实现专利领域的高水平创造、高质量申请、高效率审查和高效益运用。
从审查角度看专利质量提升,简而言之就是,赋予高质量专利清晰稳定、合理适当的保护范围。
一、保护范围清晰稳定,符合授权条件
对于权利要求而言,除了要做到保护范围清楚外,一般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核心创新点,权利要求的整体架构层层设防,构建多层保护体系;同时在撰写权利要求时要留有修改余地,要充分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第三款在实质审查阶段对修改的要求,以及第七十三条在无效宣告请求阶段对修改的建议和要求等。
对于说明书而言,说明书首先要公开充分,因为专利制度的本源就在于公开换取保护;同时根据发明的性质、所属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状况以及要求保护的范围,记载必要的实验数据和适当数量的实施例,以丰富方案的实现手段,在授权、确权和侵权阶段用来支持和解释权利要求。
“若技术方案描述不够严谨,有时不但保护不了创新,甚至可能泄露技术秘密。”因此一定要平衡商业秘密和专利保护的关系,不公开那些不易取证、具有技术优势的技术细节,在说明书公开充分、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具有新创性和保护技术秘密之间做好平衡。
在此以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2023年审查十大案例之一为例。本案涉及一种“两机”专项、“卡脖子”材料——抗蠕变、长寿命镍基变形高温合金。随着发动机的迭代升级,燃气初温升高达到了1600~ 1700℃,要求高温合金耐受温度至少为 800~ 950℃,世界各国都在致力于制备能够在800 ℃以上高温长期服役,且不发生过量塑性变形的高温合金。
该案件权利要求1内容如下:
该案件审查员曾参与高温合金材料局级专利分析课题研究,在相关的高温合金材料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其对案件的技术贡献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如表 1 所示)。
表1 该案技术贡献分析
前两项技术贡献,即在传统Al 、Ti基合金中添加 Nb和 Sc,形成含Sc的 Ni3(Al 、Ti 、Nb )复合强化相,已在原始的权利要求1中有所限定。但通过检索发现,在Al 、Ti基合金中添加Nb和Sc已经被现有技术公开。因此,案件的审查关键在于确定记载在从属权利要求5和6的两项关键技术手段是否被现有技术公开,以及能够给整体技术方案带来何种技术效果。
总体而言,该案整体权利要求的布局描述清晰,技术贡献在权利要求中均有所体现,初步形成层层设防、从大到小的倒金字塔型的稳定架构。该案说明书中有10个实施例和14个对比例,针对权利要求5的技术方案,实施例明确记载了816 ℃、221 MPa 、100小时条件下蠕变塑性伸长率在 0.5 %以下;针对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实施例明确记载了927 ℃、89 MPa条件下的持久寿命(τ)达到200小时以上。因此,该案说明书记载了明确翔实的实验数据以支撑技术效果,即权利要求5和6记载的技术方案可以取得提高合金的高温强度和持久寿命的技术效果。
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一通)中采用对比文件1结合对比文件2评述了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答复一通时,申请人将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并入权利要求1以克服创造性缺陷,但案件仍然存在不清楚的形式缺陷。审查员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申请人修改克服了相关缺陷,该案在一通后授权。从授权的权利要求来看,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清晰稳定。该专利获得了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金奖,扭转了“两机”产业链中原材料供应这个基础链条专利布局较弱的局面,填补了行业空白,打破了国外垄断,推动了“两机”实现国产化替代,增强了我国高温合金材料和“两机”行业国际竞争力,对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竞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这种高温合金材料目前已经应用到我国重型燃气轮机的研发和制造中,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该案件是专利质量提升全链条各环节共同发 力的体现,是高水平创造、高质量申请、高效率审查、高效益运用的典型,生动诠释了向“保护创新”而行。
二、保护范围合理适当,能够实现有效保护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够合理,有时‘宽了’,有时‘窄了’,到真正用起来,甚至打起官司,经不起考验。”所以,要避免在权利要求中写入不必要的特征,导致保护范围与技术贡献不相匹配;也要避免在权利要求中写入过多过细的技术参数,导致举证成本高,难以实现有效保护。
(一)避免写入不必要的特征
该案例涉及一种 PCB 板焊接治具,现有的 PCB 板焊接治具固定不稳定,会影响焊接质量和焊接精度,从而影响 PCB 板的效能。
该案例权利要求1的内容如下(附图见图1):
图1 涉案专利附图
该专利需要重点关注两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治具托盘的每个转角上均活动安装有用于夹持PCB板角位的角位推拉装置”(附图标注3);第二个特征是“治具托盘的每个边上均活动安装有用于夹持PCB板边位的边位推拉装置”(附图标注4)。被诉侵权产品的其他特征跟涉案专利基本相同,其不同之处就在于仅在“一对边”上设置边位推拉装置。
一审法院认为,在已具备角位夹持PCB板予以固定的情况下,只在相对的两个边上设置边位推拉装置与四边设置边位推拉装置对于稳固夹持PCB板的功效基本相同,故两者系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和效果,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对于这种变换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两者构成等同。所以一审法院判定侵权成立。
被诉侵权人提起上诉。二审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判定等同的关键在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涉案专利文件后,是否认为专利权人特意强调某一特征用语,并排除特定技术方案。本案中,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知悉在已具备角位夹持 PCB 板予以固定的情况下,只在托盘相对的两个边设置边位推拉装置,与在每个边上均设置边位推拉装置,对于稳固夹持PCB板的功效基本相同,而涉案专利特意强调了“每个边上”的限定,因此认为在相对边设置推拉装置的技术方案已被排除,故不应将该技术方案以等同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二审最高法判决被诉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也有规定,“权利要求采用‘至少’‘不超过’等用语对数值特征进行界定,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后认为专利技术方案特别强调该用语对技术特征的限定作用,权利人主张与其不相同的数值特征属于等同特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例的判决结果和相关司法解释,再一次提醒了要避免在权利要求中写入不必要的特征,以免对维权造成困难。
(二)避免写入过多过细的技术参数
该案例是一种制备锂离子电池正极的方法,主要涉及参数限定。参数限定无论是对代理师还是对审查员而言,都是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其最早在化学领域比较常见,尤其是高分子化学领域,后来也被广泛运用到其他领域,尤其是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的电池领域,一些涉及参数限定的无效案件、侵权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些参数限定的案件不仅涉及推定新颖性问题、创造性问题,也涉及公开不充分、不清楚、不支持等非三性法条问题。
具体到该案例,其权利要求1如下:
从上述内容可知,该权利要求包括了一些限定比较多、比较细的技术参数,部分涉及粒径的参数限定至点值。同时,该权利要求主题为制备方法,涉及混合、涂覆等工艺步骤,很难从混合后的颗粒状态推导到其最初的颗粒形态。即使该案获得授权,后续在保护和维权方面也会遇到一些困难。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权利要求特征多、范围窄,它就难以被现有技术覆盖,授权的可能性稍微大一点。但是这种案件即使获得了授权,因为其特征特别多、特别细,且举证比较困难,在有效保护时存在短板。因此,要注重有效保护,而非仅仅获得一个授权。
审查意见通知书是沟通过程文件,审查员和代理师之间需要充分地沟通和交流,代理师要准确理解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准确理解技术事实的基础上,审慎指导申请人进行修改。现阶段,随着新领域新业态新技术蓬勃发展,更需要审查员、代理师和发明人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共同提升专利质量。
三、结束语
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作为专利局审查部门单位的一员,一直把提升审查质量作为生命线来抓,持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业务指导体系和审查培训体系,不断精进审查员的技术理解能力、文献检索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做到高质量审查。希望代理端和审查端能够共同发力,形成合力,实现从“重授权”到“重保护”的转变,有效保护创新成果,向“保护创新”而行,以“质量提升”致远,共同促进专利质量提升,助力高水平创新,支撑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转载请注明“刊载于《专利代理》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