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各区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资助金额表

2016年08月03日

>>>>2016深圳各区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资助统计

(单位:万元)


资助详情如下:

1、罗湖区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30万元;

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10万元。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南山区

对新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商标最高奖励50万元),

新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来源:《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


3、宝安区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来源:宝安区关于实施创新优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


4、龙岗区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一个企业只有一个商标可享受商标扶持政策。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5、盐田区

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每件商标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的产品,每件商标、产品一次性资助10万元。

来源:关于印发《盐田区质量提升资助实施细则 (暂行)》的通知


6、龙华新区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来源:龙华新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版)


7、光明新区

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来源:《深圳市光明新区质量强区工作专项资金支持品牌创建和标准化战略工作实施细则》


8、坪山新区

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

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助。

来源:坪山新区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名牌战略类)


9、福田区

对注册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民营企业,参照市的奖励标准,由区政府给予80%的奖励;对注册商标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参照市的奖励标准,由区政府给予50%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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