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关于公布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通知

2018年01月12日


关于公布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通知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8文本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我局对原公布的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了调整,今后每季度更新并对外公布。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查询栏目或者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查询和下载。


公布的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中包括中国、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五方共同接受的项目,供申请人进行国外注册时参考。


商标局

2018年1月11日


来源: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

返回
上一篇:广东高院:关于明确广州市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