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2017-07-13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该,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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