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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据为公开出版物
无效理由中,最常见的就是新颖性和创造性了。破坏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证据有很多,使用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开什么的。为了防止专利权人自说自话,所以在证据方面必须有所限制。如果证据是公开出版物,那这些东西就不是专利权人自己能控制的,故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如果专利权为共有权利,则请求人需要是共有权人
这很容易理解,对权利的处分兹事体大,需要由共有人进行。正规备案,深圳本地标杆性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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