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局:美國專利商標局延遲審查政策十問十答

2023年11月06日
“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美國專利商標局延遲審查政策十問十答。”

Q 一、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現行的延遲審查制度是怎樣的?
A 2011年9月16日《美國發明法案》生效,規定了Track Three的延遲審查政策,由申請人提出請求,壹直沿用至今。


Q 二、哪些申請可以請求延遲審查?
A 美國非臨時發明申請、植物專利申請和PCT進入美國國家階段的申請都可以請求延遲審查。


Q 三、哪些申請人可以請求USPTO進行延遲審查?
A USPTO對請求延遲審查的申請人地位,如是否為小微實體沒有要求。


Q 四、如何請求USPTO進行延遲審查?
A 申請人應當保證申請文件的完整性(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申請人宣誓等必要材料),並支付基本申請費、檢索費、審查費等必要費用,提交延遲審查請求。申請人不得提交不公開申請的請求,或者已經撤回不公開申請的請求。


Q 五、請求USPTO進行延遲審查的時機?
A 申請人可以在申請時或申請後提交延遲審查請求,但是如果USPTO已經發出第壹次審查意見通知書或者授權決定,則延遲審查請求不會被批準。


Q 六、請求USPTO進行延遲審查是否需要額外費用?
A USPTO規定請求延遲審查需要額外繳納140美元的處理費。


Q 七、請求延遲審查可以延遲多久?
A USPTO規定延遲審查期限不超過最早優先權日起3年,對於PCT進入美國國家階段申請為30個月。如果申請人沒有填寫延遲期限,或者填寫時間超過最長期限,則默認請求了最長期限。


Q 八、USPTO延遲審查的內部運作機制是怎樣的?
A USPTO批準延遲審查請求後,仍然會自申請日(最早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公開申請,並按照申請人選擇的時間啟動審查。


Q  九、被批準延遲審查後是否可以退出?
A  USPTO沒有規定延遲審查的退出機制。

Q  十、USPTO延遲審查制度最新動向如何?
A  為了進壹步減輕申請人負擔、給申請人對於專利授權前景更好的預判,USPTO計劃啟動延遲審查試點項目,2023年7月已經完成征求意見,尚未啟動。該試點項目的特點是在現行延遲審查政策的基礎上,對於微實體地位的申請人,可以在繳納審查費截止期限前獲得壹份AI輔助的機器檢索報告,這樣可以使申請人更好地決定是否繳納審查費進行後續程序。申請除需滿足延遲審查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使用專用表格提交請求並繳納檢索費;
2.申請獨立權利要求不超過3個,總權利要求不超過20個,不包含多項從屬權利要求;
3.申請權利要求符合單壹性要求;
4.如要求優先權僅可要求美國臨時申請的優先權。(摘编自美国《联邦纪事》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3-05-26/pdf/2023-11349.pdf)


(原標題:美國專利商標局延遲審查政策十問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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