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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治各種填報疑惑
本次總結了
外資企業的高頻問題
快來看看吧~
1.什麽是外資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和《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相關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應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蘇)(https:鱷鱷js.gsxt.gov.cn)報送上壹年度的年度報告。當年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自下壹年起報送年度報告。年度報告內容包括外商投資基本信息、投資者信息、外商投資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進口設備減免稅情況、資產負債情況。
2.哪些經營主體需要報送外資年度報告?
外國投資者直接在江蘇投資設立公司、合夥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在江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外國(地區)企業在江蘇設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常駐代表機構;投資性公司、創業投資企業和以投資為主要業務的合夥企業在境內再投資設立的企業。
3.外資企業如果不報送年度報告,會有什麽後果?
外資企業如逾期未履行年度報告義務,將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異常經營名錄,同時承擔外商投資信息報告相關法律責任。此外,也視作企業未參加外匯部門境內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FDI存量權益登記),企業在辦理利潤匯出、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時將會受到限制或者禁入等聯合懲戒。
4.部分指標填寫時的基準期如何確定?
年度報告的“基本情況”和“投資者情況”中,“本年職工薪酬”填寫報告年度當期的數據,其他根據截至報告年度年末的狀態填寫。“經營情況”中,“對境外投資者的債務合計”“在境外投資者的存款合計”“對境外投資者的債券合計”以及“資產負債情況”填寫截至報告年度年末的數據,其他均填寫報告年度當期的數據。
部分年報指標項解釋
1.行業許可情況
如經營範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內地與香港、澳門《CEPA服務貿易協議》《CEPA投資協議》負面清單,則應當填寫獲得行業主管部門行政許可的名稱、編號和時間。
2.年末從業人數
在報告年度年末,在企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工作並取得勞動報酬或者經營收入的全部人員數量,包含勞務派遣人員和臨時工。
3.外籍職工
在報告年度年末,在企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工作,並由企業(機構)支付勞動報酬的外國公民和華僑、臺、港、澳人員。
4.大學及以上學歷
在報告年度年末,企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從業人員數。
5.本年職工薪酬
在報告年度所屬的納稅年度,企業(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支付給在本企業(機構)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以上列入企業的工資性支出。
6.反向投資
外商投資企業(機構)擁有的境外投資者的股權。股權投資額應填寫企業(機構)對境外投資者的實際出資額,不包括股東貸款。股權比例應填寫外商投資企業(機構)擁有的境外投資者的股權投資額在境外投資者所有股權中所占的比例。
7.進口設備減免稅情況
如企業因屬於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的產業或研發中心等享受國家規定的進口設備減免稅,則應在“是否享受國家規定的進口設備減免稅”欄目勾選“是”。如果企業因位於出口加工區、保稅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而享受進口設備減免稅,則應選擇“否”。該欄目勾選“是”,則應選擇相應的“項目性質及適用產業政策條目”,否則不應選擇。
來源:新吳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