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外觀設計專利年費、 單獨指定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2022年03月31日
國家知識產權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及《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在專利收費項目中增加單獨指定費子項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22〕13號)有關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由10年延長為15年,指定進入我國的外觀設計國際申請及國際註冊續展,相關申請人應繳納單獨指定費。現將外觀設計專利年費、單獨指定費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外觀設計專利第11—15年年費標準為每年3000元。

二、單獨指定費標準為:
第一期(1—5年)4100元
第二期(6—10年)7600元
第三期(11—15年)15000元

三、收費單位應嚴格執行上述規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和改變收費標準。

四、價格、財政、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本通知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執行收費標準的,依法給予處罰。

五、上述規定自2022年5月5日起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2022年3月25日
返回
上一篇:國高系列項目申報要點 下一篇:6月15日起辦理登記手續的專利申請,無需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