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局 市場監管總局:通過網絡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惡意排擠競爭對手、低於成本價格提供服務

2022年11月14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管局(廳、委):

近年來,我國知識產權服務業快速發展,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提供了重要支撐、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應引起重視的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惡意申請註冊商標等現象時有發生,並引起不良社會影響。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規範商標代理行業秩序,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為創新創業和推動經濟回穩向上提供更加優質的知識產權服務,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決定於2022年11月至12月聯合開展商標代理行業專項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總體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當前商標代理行業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日常監管與執法辦案銜接,切實加大對違法代理行為查處力度,集中力量整治代理行業亂象。通過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查處壹批違法代理案件,曝光壹批違法代理機構,將有惡劣情形的依規納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依法停止受理其商標代理業務,切實加大違法成本,營造風清氣正的商標代理行業環境,更好地服務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

(壹)廣泛摸排違法線索。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轄區內品牌企業、重要企業等市場主體的聯系,通過走訪、座談、暢通社會舉報投訴渠道等方式,收集摸排偽造申請材料和法律文書、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虛假宣稱有內部關系、代理惡意搶註和囤積商標等違法線索。對於轄區外的重大違法線索,可報上級對口部門協調處理。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加強商標註冊申請數據分析,會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時梳理涉嫌商標代理違法線索,及時轉地方查處。

(二)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依照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幹規定等有關規定,依法嚴厲查處商標代理違法行為。對於多次違法開展代理業務以及社會廣泛關註、公眾反映強烈的違法行為,依法加大處罰力度,切實形成震懾。

(三)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嚴格履行商標代理職責和義務,質量管理、利益沖突審查、惡意申請篩查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不規範經營行為。對於通過網絡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重點檢查其是否存在惡意排擠競爭對手、低於成本價格提供服務、通過網絡展示具有重大不良影響商標等行為。堅持檢查與規範相結合,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通過約談、提出意見等方式督促其及時整改,涉嫌違法線索由市場監管部門及時查處。

(四)做好信息歸集利用。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將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行政處罰信息按規定向社會公示,對於商標代理機構提交惡意註冊申請商標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從事嚴重違法商標代理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受到較重行政處罰的,按有關規定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同時,做好商標代理機構違法信息歸集,將有關查處情況通報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建立完善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代理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做好商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法信息的整理分析,相關情況及時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於違法情節嚴重的商標代理機構,依法停止受理其辦理商標代理業務並予公告,並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三、保障措施

(壹)加強執法監管銜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保護協作機制,加強違法線索移送和定期會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按職責分工做好案件查處和日常監管工作。對於轉交的案件線索,要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及時反饋辦理情況。

(二)加強區域執法協作。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區域間聯絡會商、線索移送、案件協查,在辦案中發現相關商標代理機構涉及外地的,要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涉案地市場監管部門,並可根據需要請求開展協查。涉案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迅速核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立案調查,並及時協查回復。要發揮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優勢,全面分析違法行為的性質,綜合運用商標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依法打擊違法代理行為。

(三)加強工作督促指導。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督導,並將相關工作納入知識產權保護和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考核,推動整治行動深入開展。對於行動不力、未及時辦理轉交線索、對社會關註和公眾反映問題未能及時有效解決,不敢直面問題、不敢擔當的,視情約談相關負責同誌;對於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及時宣傳推廣;對於真抓實幹、成效明顯的地方,加大支持與激勵力度。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基層的督促指導,工作中遇到疑難復雜問題,及時報告上級部門研究並協調解決。

(四)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堅持監管執法與宣傳引導相結合,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階段性成效和典型案例的宣傳,做好相關法律法規解讀,加大案例評析、以案釋法、執法普法力度,教育和引導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誠信守法開展業務。要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和主流媒體向社會公布相關整治信息,發揮新媒體作用,把握好宣傳的內容、方式、節奏,提高宣傳廣度和深度,加大警示力度,營造良好輿論環境,提升專項整治的影響力和震懾力。



四、進度安排

(壹)動員部署。2022年11月15日前,制定印發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對工作進行動員部署,確保工作人員了解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並做好宣傳引導,引導企業和權利人對整治行動的關註和支持。

(二)組織實施。2022年11月15日—12月20日,對重點商標代理機構開展檢查,走訪企業,摸排違法線索,依法查處案件,及時報送典型案件。選擇壹批重點地區,對行動開展和案件查辦情況進行督導。對今年以來轉交地方的違法線索,要加快辦理進度,爭取12月底前依法從快查處壹批商標代理違法典型案件。

(三)工作總結。2022年12月底,總結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成效,梳理違法代理機構信息,分析專項行動中暴露出的問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和構建長效機制的建議。

開展商標代理行業專項整治工作事關商標代理行業健康發展和營商環境建設,意義重大。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專項整治行動與推動商標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結合起來,加強組織調度,強化工作保障,確保專項整治任務落實到位。請各地於12月20日前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報送商標代理機構違法案件查辦情況,12月底前報送工作總結。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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