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科技部監督司
2024年11月7日,科技部監督司發布《科研單位科研誠信管理制度示範文本》(https://www.most.gov.cn/kjbgz/202411/t20241107_192290.html),這壹舉措主要是為了防止學術不端行為,確保科研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旨在進壹步引導科研單位切實履行好科研誠信建設主體責任,提高科研誠信內部治理能力,健全科研誠信建設長效機制。
同時,這也與國家知識產權局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的“藍天行動”相得益彰。
第三十條 科研人員應在論文等科研成果發表前開展自查,重點檢查作者等成果完成人的實質性貢獻及排名順序、數據可靠性、科技倫理審查情況等,並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
對短期內發表多篇論文、取得多項專利等成果的,明顯不符合科研產出規律的,由科研管理機構組織開展實證核驗。
第三十二條 科研管理機構應結合有關學術機構發布的學術期刊預警名單和“黑名單”,及時對科研人員警示提醒。
對在“黑名單”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在各類評審評價中不予認可,論文發表的相關費用不予報銷。
壹、出臺背景
隨著科研競爭的日益激烈,壹些科研人員可能會為了追求數量而忽視質量,甚至采取不正當手段來發表論文或申請專利。為了遏制這種不良風氣,科技部采取了實證核驗的舉措,旨在通過嚴格的審查程序,確保科研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維護科研誠信。
二、實證核驗的內容——要“事事留痕”
實證核驗主要針對的是短期內發表多篇論文、取得多項專利等成果的科研人員。這些成果可能明顯不符合科研產出規律,因此需要通過實證核驗來驗證其真實性和可靠性。
實證核驗的內容可能包括:
1、對論文或專利的原創性進行審查,確保沒有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
2、對實驗數據、實驗記錄等原始資料進行審核,確保科研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3、對科研過程進行追溯,確保科研成果的取得符合科研規範和倫理要求。
三、有益作用
對於科技部對短期內發表多篇論文、取得多項專利等成果的科研人員組織開展實證核驗的舉措,我認為這是壹個積極且必要的措施。
有利於維護科研誠信。科研誠信是科學研究的基石,通過實證核驗,可以及時發現並糾正某些人的科研不端行為,如抄襲、偽造數據等,從而維護科研的公正性和可信度。這對於促進整個社會的科技進步和創新至關重要。
有利於整體提升科研成果質量。實證核驗有助於確保科研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對於短期內發表多篇論文或取得多項專利的科研人員,通過實證核驗可以驗證其成果的原創性和創新性,避免低質量或重復性的研究占據科研資源。
有利於促進科研健康發展。通過實證核驗,可以及時發現科研過程中的問題和不足,為科研人員提供改進和完善的方向。這有助於推動科研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提高科研水平和影響力。
有利於增強公眾信任度。科研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直接關系到公眾對科研的信任度。通過實證核驗,可以增強公眾對科研成果的信任感,提高科研的社會認可度和影響力。
有利於正向引導科研人員行為。實證核驗的舉措可以對科研人員起到壹定的引導和約束作用。它提醒科研人員要時刻保持科研誠信,註重科研成果的質量和創新性,避免追求數量而忽視質量。
有利於避免行政資源浪費。實證核驗的舉措可以對科研人員申請專利和發表論文做有利的引導,避免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審查和核心期刊在論文審核中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