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版權局:2016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

2017年07月12日

    為深入宣傳打擊侵權盜版工作成果,充分發揮典型案件的示範引導作用,4月26日,國家版權局發布了2016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這些案件都是2016年度相關地區執法部門依法辦結的侵權盜版典型案件,涵蓋了網絡文學、網絡音樂、網絡影視、網絡遊戲等網絡侵權盜版案件,以及制售盜版圖書、光盤等傳統侵權盜版案件類型。其中,“風雨文學網”侵權案是“劍網2016”專項行動打擊網絡文學作品侵權盜版的典型案件;匯夢影視茶吧侵權案是我國首例影院盜錄並通過網絡傳播電影作品的刑事案件;鄒某等制售盜版圖書案對印刷、分包、裝訂、銷售各個侵權環節進行了堅決打擊;“echo回聲”APP侵權案是版權行政執法部門深入整治網絡音樂版權秩序的典型案件。


1.“風雨文學網”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權案

2015年10月,江蘇省張家港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根據權利人舉報,聯合公安網警大隊對“風雨文學網”涉嫌侵犯著作權案進行調查。經查,2013年至2015年間,張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大亨傳說》等小說發布在其自建的“風雨文學網”上進行傳播,並通過在網站發布廣告,從百度廣告聯盟非法獲利,非法經營額達66.7萬元。
2016年12月16日,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決:張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4萬元。
點評:國家版權局等四部門聯合開展的“劍網2016”專項行動將整治網絡文學侵權盜版列為重點任務。本案既是“劍網2016”專項行動中打擊網絡文學侵權盜版的壹起重大案件,也是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協作、合力打擊侵權盜版的典型案例。

2.“echo回聲”APP侵犯音樂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案

2016年4月,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根據權利人投訴,對上海青聲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案進行調查。經查,該公司自2014年9月開始經營客戶端軟件“echo回聲”,日活躍用戶量30萬左右,下載量約1600萬。該公司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echo回聲”APP向用戶提供《約定》《隱形的翅膀》等90部音樂錄音制品的在線瀏覽、收聽和使用服務,並通過會員充值等途徑獲得經營收入。
2016年6月28日,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依法對上海青聲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20萬元。  
點評:近兩年來,國家版權局大力整治網絡音樂版權秩序取得良好成效。該案當事人運營的網絡音樂APP,未經授權大量傳播他人享有著作權的音樂作品,破壞了初步改善的網絡音樂版權秩序。該案的查處,充分體現了版權行政部門維護網絡音樂版權秩序的堅定決心。

3.“九九漫畫”等網站侵犯漫畫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案

2016年6月,江蘇省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根據調查線索,對“九九漫畫”等網站涉嫌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案進行調查。經查,張某於2010年至2016年7月間陸續開辦“九九漫畫”“臺灣漫畫網”“可可動漫”等漫畫網站,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上述網站向公眾提供《灌籃高手》《火影忍者》《海賊王》等351部漫畫作品,涉及境內外眾多權利人的作品。截至2016年7月,張某通過在網站發布廣告,從廣告聯盟非法獲利4.8萬元。
2016年7月7日,江蘇省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依法對張某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人民幣17萬元。
點評:近年來網絡動漫侵權盜版呈現高發態勢。該案當事人開辦多個漫畫網站,侵權漫畫作品數量眾多且涉及多個權利人,社會危害嚴重。該案的查處有效維護了境內外漫畫作品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4.吳某某侵犯網絡遊戲著作權案

2014年8月,上海市公安機關根據工作獲得線索,對吳某某涉嫌侵犯網絡遊戲著作權案進行調查。經查,2014年5月,吳某某私自在互聯網上架設服務器,推廣並運營他人非法獲取的網絡遊戲《新仙劍奇俠傳ONLINE》服務器端程序,非法經營額達38萬余元。
2015年10月15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決:吳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後吳某某提出上訴。2016年3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點評:近年來互聯網遊戲產業規模不斷擴大,但網遊“私服”活動往往給投入巨額研發成本的網遊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網遊產業的健康發展。該案的壹審和終審判決對網遊“私服”予以重拳打擊,彰顯了司法部門懲治互聯網領域侵犯著作權犯罪的力度。

5.匯夢影視茶吧侵犯影視作品著作權案

2015年12月,湖北省黃石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依法對衛某某經營的匯夢影視茶吧進行檢查,發現該茶吧向顧客放映盜版《尋龍訣》等電影。2016年1月,該案依法移送公安部門。經查,衛某某於2014年10月設立匯夢影視茶吧,為獲得片源,衛某某通過勾結影院內部工作人員到電影院盜錄、從互聯網下載、向他人購買等方式獲得盜版影片,在其經營的茶吧播放,違法所得達8.4萬余元;期間,衛某某還將以上方式獲得的盜版影片通過互聯網進行售賣,違法所得近2.9萬元。
2016年9月6日,湖北省黃石市黃石港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決:衛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113115元。
點評:該案是我國首例影院盜錄並通過網絡傳播電影作品的刑事案件。盜錄盜播不僅給電影產業造成巨額經濟損失,也嚴重打擊了電影從業人員的創作積極性,給我國快速發展的電影產業帶來巨大破壞。該案的查處,有力震懾了盜錄盜播電影的違法犯罪行為。

6.青島約吧有限公司侵犯影視作品著作權案

2016年10月,山東省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依法對青島約吧有限公司開設的私人影院“約吧”進行檢查,發現其電腦主機硬盤上共有203部電影。經營者郭某某無法提供作品授權文件,其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復制並在其經營場所為顧客提供觀看和下載服務。
2016年12月5日,山東省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依法對青島約吧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17.9萬元。
點評:近年來隨著私人影院數量大幅增加,私人影院侵犯影視著作權的情況比較普遍。該案的查處,對規範私人影院的版權秩序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也表明了私人影院行業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先授權、後使用”的基本原則。

7.霍某某銷售盜版圖書案

2016年6月,河北省保定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根據舉報線索,查扣霍某某在其租用的保定市清苑區壹庫房內存放的山東省地圖出版社合法出版的《北鬥地圖》等盜版圖書共計98822冊,涉案碼洋270余萬元。經查,該批圖書系霍某某從河南新鄉李某某處購回,進行批發銷售。2016年8月,該案依法移送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26日,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決:霍某某犯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罰金人民幣20萬元。
點評:該案侵權人以銷售獲利為目的購入侵權盜版圖書,涉案侵權盜版作品數量巨大、涉案碼洋數額較高,侵犯了多家出版社的著作權,社會危害嚴重,該案的判決有效維護了出版單位的合法權益。

8.鞏某某等銷售盜版光盤案

2015年4月,山東省淄博市文化市場執法局與淄博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成立專案組,對淄博市張店區天樂園商場後院壹倉庫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扣涉嫌侵權盜版光碟2.8萬余張。經查,2011年1月至2015年4月,鞏某某等二人在天樂園商場銷售盜版影碟和淫穢影碟,違法所得共計46萬余元。
2016年12月6日,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決:鞏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犯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1萬元。鞏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點評: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傳統的光盤盜版方式雖有所減少,但在某些地區仍很嚴重,仍然是版權行政執法的重要領域之壹。該案的查處是版權行政執法部門配合公安部門,加強兩法銜接、共同打擊光盤盜版的壹起典型案件。

9.鄒某等制售盜版圖書案

2015年12月,江蘇省昆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聯合昆山市公安局對鄒某等制售盜版圖書案進行調查。經查,鄒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委托上海墨龍印務有限公司印刷Kaplan公司出版的金融分析師(CFA)圖書40000余冊,並通過網絡銷售,非法經營數額55萬余元。上海墨龍印務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陳某在明知印刷品為盜版圖書的情況下,通過自己印刷和分包給王某、趙某某印刷的方式,為鄒某印刷上述圖書。上海弘磊紙制品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呂某某在明知印刷品為盜版圖書的情況下,為上海墨龍印務有限公司裝訂盜版書4萬余冊。
2016年8月19日,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決:因犯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鄒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6萬元;判處上海墨龍印務有限公司罰金15萬元;判處上海弘磊紙制品有限公司罰金10萬元;判處陳某、呂某某、王某、趙某某有期徒刑緩刑,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至10萬元不等。
點評:該案涉及多個侵權主體和多種侵權行為。辦案人員對印刷、分包、裝訂等各個侵權環節進行堅決打擊,不僅對個人犯罪依法處理,同時對單位犯罪人員和犯罪單位作出刑事處罰,充分體現了刑事司法對包括國外權利人在內的著作權人的保護力度。

10.竹林新華包裝材料廠盜印教輔案

2014年11月,根據舉報線索,河南省鞏義市公安局、鞏義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成立聯合行動組,對鞏義市竹林新華包裝材料廠進行檢查,發現該廠正在印刷未經出版單位委托印刷的出版物,並當場查扣《中考英語》等出版物活頁19萬余張,《5年高考3年模擬》《小學教材全解》等多種圖書共計14萬余冊,總碼洋386萬余元。2014年12月,該案依法移送鞏義市公安局。
2016年2月1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決: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0萬元;李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張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0萬元;張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0萬元。後原審被告人分別提出上訴。2016年6月17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點評:盜版教輔不僅給權利人造成巨大損失,也嚴重影響學生版權保護意識的形成。該案涉案教輔圖書種類、數量眾多,侵權盜版規模巨大,司法部門依法從嚴查處,維護了出版社的合法權益,有效規範了地區教輔市場秩序,產生了較好的社會影響。

(來源:國家版權局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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