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各區馳名/著名商標、名牌產品資助統計(單位:萬元)

2017-07-19

 2016深圳各區馳名/著名商標、名牌產品資助統計(單位:萬元)

 資助詳情如下:

1、羅湖區

對上壹年度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中國名牌產品的企業,給予壹次性扶持30萬元;
對上壹年度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廣東省名牌產品(工業類)的企業,給予壹次性扶持10萬元。
來源: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深圳市羅湖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南山區

對新評為中國馳名商標、廣東省著名商標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和15萬元的壹次性獎勵(同壹商標最高獎勵50萬元),
新評為廣東省名牌產品的企業給予30萬元的壹次性獎勵。
來源:《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推動企業實施名牌戰略

3、寶安區

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中國名牌產品的,給予100萬元的壹次性獎勵;
對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或名牌產品的,給予30萬元的壹次性獎勵。
來源:寶安區關於實施創新優先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的若幹措施

4、龍崗區

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壹次性扶持;
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壹次性扶持。壹個企業只有壹個商標可享受商標扶持政策。
來源:《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配套實施細則的通知 

5、鹽田區

對上壹年度企業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產品,每件商標壹次性資助20萬元;
對上壹年度企業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廣東省名牌的產品,每件商標、產品壹次性資助10萬元。
來源:關於印發《鹽田區質量提升資助實施細則 (暫行)》的通知

6、龍華新區

對首次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中國名牌產品的,給予壹次性獎勵100萬元;
對首次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廣東省名牌產品的,給予壹次性獎勵50萬元。
來源:龍華新區知識產權、品牌、標準化專項資金實施細則(2015年修訂版)

7、光明新區

對獲得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原產地域保護產品的企業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
對獲得廣東省名牌產品的企業、廣東省著名商標、廣東省名牌企業稱號的企業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來源:《深圳市光明新區質量強區工作專項資金支持品牌創建和標準化戰略工作實施細則》

8、坪山新區

對獲得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原產地域保護產品的企業給予30萬元資助;
對獲得廣東省名牌產品、廣東省著名商標、廣東省名牌企業稱號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資助。
來源:坪山新區創新創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名牌戰略類)

9、福田區

對註冊商標被評為“中國馳名商標”的民營企業,參照市的獎勵標準,由區政府給予80%的獎勵;對註冊商標被評為“廣東省著名商標”的民營企業,參照市的獎勵標準,由區政府給予50%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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