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類型及申請途徑

2017-07-19

美國專利類型:

美國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外觀設計與植物專利三種不同的專利類型。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核發下列三種專利證書:
1、發明專利(Utilitypatent):方法、機器、制品或物之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規定及條件下獲得專利。
2、外觀設計(patentfordesign):任何人創作具新穎、原創及裝飾性之產品外觀設計,得依本法之規定及要件取得專利。
3、植物專利(Patentforplant):凡發明、發現及無性繁殖任何特殊及新植物品種,包括耕種培養之變化、變種、混合及新發現之植物種苗者,得依本法規定取得專利,但不包括由塊莖繁殖的植物或在非栽培狀態下發現的植物。
4、臨時申請(ProvisionalApplication)【在壹年內必須轉成正式申請】:只提交說明書及附圖,壹年內必須轉成正式專利申請,或者以此臨時申請為優先權提出新的正式申請。享有臨時申請的申請日。由於臨時申請案的專利期限將會從臨時申請案的申請日起算20年,所以大部分的申請人都不太會選擇直接將臨時申請案轉為壹般申請案。

發明專利和植物專利保護期限是20年,均自申請日起算。發明專利授權後,繳納維持費的期限是:自授權日起第3年半,第7年半及第11年半必須繳納年費或維持費,否則專利權將失效。植物專利授權後,不用繳納維持費或年費。外觀專利保護期限為14年,自授權日起算,授權後不用繳納維持費或年費。

美國的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公開,新穎性審查、全實質審查制,壹般自動進入實質審查,審查意見通知最早自遞交申請日起1.5年收到,審查周期約為2.5-3年。壹般發明專利約3-5年授權。外觀設計采用實質審查制,壹般1-1.5年授權。

新穎性之要求(先發明原則及壹年優惠期原則)

發明在美國或其它國家已取得專利或已公開於出版刊物,或在美國已公開使用或販售超出壹年,該發明即喪失新穎性;反之,若未超出壹年,則仍具有申請專利之新穎性。
向美國申請專利有三種途徑:

1.直接向美國申請專利(需要在中國專利局預先做保密審查,保密審查通過後,即可直接向美國申請專利);
2.通過巴黎公約向美國申請專利(優先權只有12個月);
3.通過PCT專利合作條約向美國申請專利(優先權可以達到30個月)。

 美國發明專利申請於申請日(有優先權的自最早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通過PCT途徑進國家階段的申請通常在進入之日起6個月後公開。申請文件公開後,專利申請的狀態、審查意見通知書下發的日期、官方收到各類答復文件和信函的日期等都可在USPTO網站上查詢。

經過實質審查,USPTO的審查員可以直接下發授權通知書或審查意見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包括非最終審查意見通知書以及最終審查意見通知書兩種。在上述兩種審查意見通知書中都將指出該專利申請中是否存在具有授權前景的權項,以及存在哪些問題導致此專利申請不能滿足授權條件。

美國審查意見通知書壹般僅發出兩次,包括壹次非最終審查意見通知書以及壹次最終審查意見通知書。如果申請人在最終審查意見通知書發出兩個月內答復的,審查員會發出建議性審查意見,申請人在收到最終審查意見或建議性審查意見通知書後,可以作出如下選擇:
放棄該專利申請;
提出繼續申請/部分繼續申請;
提出繼續申請請求(即RCE程序):即通過該程序(收到最終申請意見通知書的三個月內,最長可延期至六個月內)要求審查員對該專利申請做進壹步審查。在美國專利審查過程中,可多次利用RCE程序但需要承擔相應費用;
提出上訴請求(Appeal)。

附:繼續審查請求(RCE)與上訴請求(Appeal)
相同之處
   RCE和Appeal通常都在最終審查意見通知書下發後提出。
不同之處
   如果因申請不具備授權前景而需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或補充資料,則應提出RCE;如果僅對申請文件進行爭辯,則應提出Appeal。
   提出RCE後,申請文件仍由原審查員繼續審查,而提出Appeal後,申請文件由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繼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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