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禁止滥用知识产权限制跨境销售行为

2020年05月15日

随着泛欧洲监管机构数字销售革命的重视,电子商务和数字媒体市场成为欧盟委员会执法活动的首要任务之一。


一般来说通过许可协议,许可方可以允许被许可方在某一产品中使用其一个或多个知识产权。许可方通常授予被许可方非专用特许,以增加市场上品牌的覆盖率及其影响力,扩大品牌地域范围。然而,因为知识产权是国家性质并且具有独立性,它们可以用来划分在特定领土内的销售,通常是一个欧盟成员国禁止贸易商许可证持有人跨国界销售。但欧盟竞争法明确禁止利用知识产权分割单一市场,而最近一些案件都涉及了滥用知识产权以阻止贸易商跨境销售。



比如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7月9日宣布对日本公司Sanrio罚款620万欧元,原因是该公司禁止贸易商向欧共体其他国家销售印有Hello Kitty或Sanrio其他字符的授权产品。


类似的还有美国时尚品牌Guess,同样也涉及制造商利用知识产权阻碍或限制跨境销售。欧盟委员会表示,这让欧洲消费者失去了欧洲单一市场的核心好处之一,也就是跨境购物的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获得更多选择和更好交易的可能性。


近年来,跨境圈内发生了多起滥用知识产权的类似案件,Sanrio案是欧盟委员会近期连续第三起密切关注制造商如何利用知识产权直接或间接瓜分单一市场的案件。欧盟竞争专员Vestager表示:“Sanrio案件证实,销售许可产品的零售商不能被阻止在其他国家销售产品。这将导致消费者的选择减少,价格可能上涨,而且违反了欧盟的反垄断规定。无论是购买Hello Kitty马克杯还是Chococat玩具,消费者现在都可以充分利用单一市场的一个主要好处:在欧洲各地购买划算的商品。”


其实在上世纪60年代,这种做法就被认为违反了竞争法。然而,与以前不同的是,电子商务使得这类滥用行为显得更加透明,因此更容易被相关监管机构起诉,而欧盟委员会也会继续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反竞争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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