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恶意抢注,全部驳回!

2021年08月25日
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依法驳回“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将“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的商标予以快速驳回,名单如下:
图片

中国奥委会也曾发布郑重提示。

此举体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奥委会对于此次恶意抢注事件严厉谴责的态度“央视网”“人民日报”等也对这种行为进行了点名批评,网友们也纷纷评论恶意抢注吃相难看。

为什么不能抢注名人姓名?

《商标法》虽然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且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名人姓名注册为商标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且影响恶劣,会被快速驳回;另外先权利包括姓名权未经本人允许抢注公众人物的姓名,构成侵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犯他人姓名权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等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哪些行为属于商标恶意抢注?


通常来说,商标恶意抢注泛指明知是他人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而以不正当的手段抢先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一般表现为:


  1. 抢注他人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力但未注册的商标;

  2. 抢注他人已注册的知名商标的简称或俗称

  3. 抢注名人姓名或肖像的商标;

  4. 非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囤积商标等。



国家严打恶意商标抢注行为

随着商标抢注越来越疯狂,我国集中开展了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专项行动

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其中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提升至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商标侵权法定赔偿数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这一规定已于2019年11月起施行

2019年12月1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第三条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的商标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停止受理该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


2021年3月起在已有《商标法》规定的基础上,对于唯利是图恶意抢注商标的风气进行整治,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印发《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商标恶意抢注、图谋不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一)恶意抢注国家或区域战略、重大活动、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名称的;

恶意抢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词汇、标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重大赛事、重大展会名称、标志的;

(四)恶意抢注行政区划名称、山川名称、景点名称、建筑物名称等公共资源的;

(五)恶意抢注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公共商业资源的;

(六)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

恶意抢注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者其他商业标志,损害他人在先权益的;

(八)明显违背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禁止情形以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重大消极、负面社会影响的;

(九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从事上述行为,仍接受其委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秩序的;

其他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

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囤积商标注册申请的处置,已另行发文进行整治。


2021年7月30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其中规定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小结

商标注册虽讲究先下手为强,但也要以法为度、以信为本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在当前法律法规、营商环境逐渐完善的时代背景下任何试图蹭流量、搭便车抢注商标牟利的不正当行为,都将被驳回、被打击即使侥幸成功,后续也随时将面临维权者的起诉

总之,恶意抢注商标费钱费力仅赚不到钱,还将面临各种法律纠纷。



【中一知识产权官网】

中一知识产权,是国内团队规模、服务水平及实力领先的综合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成立于2003年,专注于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一体化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服务内容包括: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版权登记、涉外服务、知识产权诉讼、预警、运营、政府项目申报等。

中一知识产权立足于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佛山、东莞、武汉、宜昌、南昌、郑州、石家庄、长沙、西安、天津、南京、成都等地设有办公机构,并在新加坡设有办公机构。






返回
上一篇:浅论美国审查意见之限制性/选择 下一篇:哪类专利更受中国专利奖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