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的专利加速计划

2023年07月31日

利申请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局工作积压妨碍了对专利的及时审查和授予的司法管辖区内。因为认识到加速专利申请的必要性,东南亚国家的众多专利所有人纷纷表示他们迫切希望加快专利申请程序。

因此,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泰国和越南等国的政府制定了各种计划,以促进更快的专利审查和授权。这些计划或在各自的知识产权体系内实施,或通过与其他知识产权局合作实施。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加速审查计划也适用于与绿色技术或公共利益事务有关的发明。本文将挑选一部分计划进行探讨,以帮助相关方更清晰地理解这些有助于加快专利审查和授权的计划。虽然下文重点介绍了一些计划的具体举措,但必须指出的是,除了本文提到的计划和机会之外,可能还有其他的计划和机会。

东盟专利审查合作(ASPEC)计划


ASPEC计划是东南亚地区最引人注目的计划之一,它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了一个渠道,即可以通过利用参与该计划的某个东盟成员国知识产权局(第一知识产权局)就相应申请出具的检索和审查报告,加快参与该计划的另一个东盟成员国知识产权局(第二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申请的审查。在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在内的任何参与该计划的东盟成员国提交的专利申请都有资格从ASPEC计划中受益。

ASPEC请求可以在最终的授予或驳回决定之前的任何时间提出。但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该计划的效力,建议在提交实质审查申的同时提交ASPEC请求——这样一来,可以迅速地启动实质审查程序,从而使第一次审查意见书可能在6个月内发出。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参与ASPEC计划不会产生任何官方的费用,这进一步激励了专利申请人利用这一加速审查的好机会。

从2019年8月27日开始,ASPEC计划引入了两项新的功能:

-旨在加速工业4.0相关专利申请的工业4.0基础设施和制造业试点ASPEC加速计划(ASPEC AIM),承诺在6个月的时间内完成第一次审查。该计划已被延期2年,直至2023年8月26日,每年的申请上限为50份。

-专利合作条约—东盟专利审查合作(PCT-ASPEC)计划允许专利申请人使用东盟国际检索机构或初步审查机构(ISA/IPEA)编制的PCT报告,以加快对9个参与计划的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保护。该计划已被延期3年,直至2025年8月26日,每年的申请上限为100份。

虽然ASPEC计划旨在加快专利审查,但根据实践经验,该计划仍然存在某些局限性:

-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局(DGIP)通常将ASPEC请求视为证明文件,而不是加速申请。因此,审查的时间不会明显减少。

-在泰国,尽管泰国专利局会对加入ASPEC计划的申请给予优先考虑,但相应申请的检索和审查文件仅被视为指南或参考。这可能导致要求提交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外国专利,从而可能延长审查过程并影响预期的加速。

-从加入ASPEC计划到第一次审查意见书发出期间的实际准备时间往往超过了6个月。

-参加ASPEC计划也可能导致额外的费用,特别是在律师费方面。此外,如果知识产权局坚持依赖非ASPEC国家(特别是“五大知识产权局”所属的国家)的外国专利,申请成本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尽管存在这些限制,ASPEC计划仍然是加快东盟地区专利审查的一个有吸引力的选择。在必要的情况下,相关方可以通过一些能够应对专利申请程序的复杂性、致力于协助客户利用ASPEC等计划加快专利申请的审查同时可以考虑与每个司法管辖区相关的具体细微差别和限制的知识产权事务所进行申请。

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计划

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计划是另一种能够加速专利审查的机制。PPH计划允许申请人根据伙伴国家相应申请的审查结果在目标国家请求加速审查。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越南已经与各伙伴国家建立了PPH计划。通过这些计划,申请人可以利用伙伴专利局已经完成的工作,加快在目标国家的专利审查和授权。

DGIP与日本专利局(JPO)签订了PPH协议。PPH申请可以在6个月的公布阶段结束后,但在DGIP就申请发出第一次实质性审查意见书之前提交。在实践中,实质审查程序通常需要18个月—30个月才能完成。通过参与PPH计划,可以加快实质审查程序。

泰国知识产权局(DIP)与JPO之间的PPH试点计划是于2014年1月1日开始的。该计划最近已延期至2024年1月1日。PPH请求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提出:(1)与相关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同时提出;(2)在实质审查请求之后,但在DIP就申请发出第一次实质性审查意见书之前提出。第一次审查意见书通常在PPH请求提交之日起6个月内发出。

越南知识产权局分别与JPO和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签署了针对来自日本或韩国申请的PPH计划。PPH请求可以在知识产权局就申请发出第一次实质性审查意见书之前提交。这两项PPH计划在加速专利申请审查方面非常有效。第一次审查意见书通常在PPH请求提交之日起9个月内发出。

与其他加速计划相比,PPH计划具有诸多优势,例如:

-参与PPH计划合作的知识产权局通常规模大,声誉好,其审查结果往往被东南亚国家的审查员所依赖。来自这些国家的申请通常质量优良,说明书清晰连贯。

-来自这些国家(如日本)的专利通常审查时间较短,而且授予专利的速度很快。这促进了申请人PPH申请在早期的提交,特别是在东南亚国家发出第一次的审查意见书之前。

-参与PPH计划的知识产权局与东南亚国家知识产权局之间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因此,PPH申请能够得到快速高效的处理。

日本申请人及其代理人也经常与东南亚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良好的协调,以纠正形式上的缺陷并避免延长审查期。

尽管PPH计划仅限于来自参与该计划的国家的申请,但由于其有效性,它们仍然是东南亚国家最具吸引力的专利申请加速途径,这是无可争议的。

其他加速计划

虽然ASPEC计划和PPH计划是东南亚地区专利程序加速的主要选择,但一些国家也有其他的同类计划。例如,柬埔寨针对在中国、日本、韩国、美国、新加坡和欧洲授予的专利实施了加速和重新注册或验证计划,允许专利所有人根据其在合作国家被授予的专利将专利保护扩展到柬埔寨。同样,老挝也实施了与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合作计划以推进根据各自国家的审查结果授予专利,还允许根据新加坡的专利进行重新注册。在越南,新加坡和越南知识产权局之间的合作检索和审查计划(CS&E)也在进行。尽管在其自身体系中实施的加速计划可能不如其他合作计划有效,但东南亚知识产权局的内部加速计划也为选择其作为专利申请途径的专利申请人提供了一定的好处。

此外,作为一种在越南进行非官方专利程序加速的方法,一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会帮助申请人向主管审查员提交在中国、欧洲、美国、日本和韩国五大知识产权局提交的相应专利申请的有利审查结果,或联系客户以通过自愿修正的方式使其越南申请符合已获授权的对应专利。由于符合在五大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很有可能会被越南知识产权局接受,因此这种非官方的加速方法也可能助于审查过程的缩短。

结论

总之,东南亚国家的专利加速计划为专利所有人加快专利审查和授权提供了宝贵的机会。ASPEC计划提供了一种区域性的方法,使申请人能够从东盟各成员国的审查结果中受益。而PPH计划和其他针对具体国家的计划也为根据在先审查结果加速审查提供了便利。这些计划都有助于在东南亚地区简化流程,降低成本并加快专利获得保护的时间。专利所有人应对这些选择进行探索,以充分利用他们在这些国家的专利申请。(编译自www.lexology.com)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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