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聚时代和第三纪信息的“欢聚”商标权之争

2017年06月26日
    摘要:最近,北京第三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商标“欢聚网”、“欢聚宝”的拥有者,他们被大名鼎鼎的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欢聚时代盯上了!欢聚时代以“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为由,多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第三纪拥有的“欢聚网”相关商标的申请。在申请无果的情况下,又借助第三方知识产权机构操作,试图低价收购这两个商标的所有权,而作为“欢聚网”、“欢聚宝”商标的合法拥有者,第三纪公司难堪其扰。

事情的起因竟是祸起“欢聚网” 

    北京第三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7日,2009年6月申请注册了“欢聚网”第9、第28、第38、第41、第42类商标,并于2010至2012年陆续拿到上述商标注册证书。2011年12月21日,第三纪公司又申请了“欢聚宝”第28、第38、第41、第42类商标,并在2013年2月28日拿到商标注册证书。在获得商标注册证书之后,从2010年起第三纪公司依托“欢聚网”品牌开发并运营了欢聚斗地主、欢聚锄大地、欢聚宝手游分发平台等产品,并获得了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见第三纪公司在商标、版权方面的布局和权利保护做的很到位。 
    欢聚时代成立于2005年4月,凭借多玩游戏和YY语音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不过该公司2012年6月才正式把公司名称改为欢聚时代,随后开发的欢聚游戏中心、欢聚云、欢聚宝(支付平台)等欢聚品牌产品。这些随后开发的产品都涉嫌在事实上对第三纪公司构成商标侵权。2014年底到2015年初,欢聚时代的子公司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为由,多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第三纪拥有的“欢聚网”相关商标的申请,在申请无果之下,2016年5月26日,深圳卡洛睿知识产权机构表示希望购买“欢聚网”第9类、第38类和第41类商标,目前双方并未就此达成任何一致意见。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商标、域名和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来说都有巨大的商业价值,企业的商标、域名都可以成为企业宣传自己、创造品牌的手段,而专利可能成为企业产品内在竞争力的根源。所以,一个企业的商标、域名和专利都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互联网初创企业呢?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2015年该部门共办理专利行政案件3.6万件,同比增长46.4%,企业、个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普遍增强,而侵权方也更加狡猾,明显而单一的侵权行为逐渐被模糊复合的侵权行为所替代。此外,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日趋多样化,App、竞价排名、电商仿冒的商标侵权手段屡禁不止。 
    当企业遇到知识产权侵害时,必须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权益。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是权利人难以预测和控制的,大多数情况下权利人需要通过事后投诉、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因此,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和完整的权利证明链条,才能使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占据优势地位。企业要在知识产权方面做到“事前预防、事后追究”。 
    由于初创企业管理意识薄弱,资金匮乏,所以更容易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的被害者,知名知识产权律师李云德律师向创业者提出了两点忠告: 
  (1)鉴于初创企业的特点,知识产权是其生存发展的基石,也是企业最核心的资产。初创企业要在创立的过程中就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企业运作和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考量因素,建立灵活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团队,为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消除隐患。 
  (2)在企业创立之初就应当制定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要不断强化,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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