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要求成立满三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对于已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 势企业”称号的企业(含2024年度),不再接受申报。
(二)发送电子邮箱
申报企业完成系统填报后,将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申报表同时提交excel版及pdf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命名时请标注单位名称,并按上述佐证材料清单编号和命名)发送到省知保协会邮箱office@gdippa.com。电子邮箱材料与系统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以系统为准。
注意:申报材料上传前须确保签章等信息完整,不得颠倒或缺损,以免影响网上评审。各部分材料较多时,请在材料前附上目录及页码。
1.申报“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否必须先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工作从2019年开始已经停止,各单位可直接申报“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原本已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单位,在申报“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予以加分倾斜。
2.申报“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否必须先通过贯标?
申报“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不要求先通过贯标,但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企业贯标情况纳入评价体系中,具体评分规则参见本汇编第五部分第1点。
3.申报成功后,如何申请相关政府补贴?
目前省里对本项目没有配套补贴政策,部分地市区有配套补贴政策,由地市区自行安排,具体申报方式请留意各地市区局官网。
4.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有效期多长?是否需要年审?
省示范长期有效,无需年审、复核,也无需重新申报。
5.申报数据及材料的有效时间是怎么计算的?
所填报的数据及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6.深圳市企业申报需要推荐吗?
在推荐环节,深圳市不需要由市局推荐,协会将直接参考申报企业是否曾获得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优势单位称号,并按系统分数进行推荐。
企业或公众如有相关项目申报需求,可联系中一知识产权,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助力您的项目顺利申报,热线电话0755-8209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