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解读,可持续发展报告(ESG)势在必行

2025年03月14日

《指南》发布背景

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交所先后于2024年4月和2015年1月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下称“指南”)。前者系统规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强制要求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于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2025年度《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或者《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后者则为披露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


指南总体框架

《指南》本次仅设置第一章“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第二章“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可持续发展披露的其他重要议题具体内容还有待后续制定并推出。

《指南》第一章共设置七节,包括总体要求、重要性议题识别与分析、可持续发展“四要素”(即“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相关内容、报告披露。第二章共设置六节,包括为气候相关重要性的评估方法、情景分析、温室气体排放、气候转型计划相关内容、披露要点。


指南第二章主要内容

一是提供评估“应对气候变化”议题重要性的方法。

第一节“气候相关影响重要性评估”在《指南》第一章通用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增加需要考虑的具体气候因素。第二节“气候相关财务重要性评估”解释气候相关风险、机遇如何影响企业战略和财务状况,同时提供评估财务影响的具体方法。


二是提供“应对气候变化”议题特有的评估分析方法和流程。

第三节“气候适应性和气候相关情景分析”解释气候适应性的概念,提供情景分析的方法与流程。第四节“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流程和方法”提供温室气体排放源的识别方法、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方法。第五节“气候相关转型计划”提供气候转型计划是否有效的判断标准,并提供转型计划示例。


三是厘清气候相关议题的信息披露要点。

第六节“披露要点”明确22个披露要点,包括治理部分(5个),涵盖气候相关治理机构、人员构成等内容;战略部分(8个),涵盖气候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适应性等内容;影响、风险及机遇管理部分(1个),介绍管理气候相关影响、风险及机遇的通用流程;指标与目标部分(8个),涵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气候相关目标及实现进展等具体指标。

《指南》针对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双重重要性评估分析、四要素披露框架应用等重点难点内容,给予必要的细化指导。相关内容既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也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现阶段实践情况。内容既包括披露要点提示和示例,也涵盖了重要概念解释、主要实施步骤、相关参考索引等,旨在推动上市公司健全治理、强化管理、提升可持续发展意识。


所谓可持续发展报告,即为企业长久之计考量。监管不是目的,不论监管层是否强制要求披露,从企业发展和管理策略角度都应该重视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披露是形式,企业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及科学管理等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才是内容。企业宜依据国际ESG管理相关理论及国内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践的实际情况,搭建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防控转型风险,同时把握转型机遇激发创新增长。

广东多胜律师事务所是中一知识产权集团旗下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由执业八年以上的资深专业律师带领专业团队服务于客户,本所ESG咨询团队,可为企业提供可持续发展体系建设、出具可持续发展报告、可持续发展相关理论、实践培训、提升可持续发展报告评级等方面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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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披露要点

一、气候相关治理

披露要点1:气候相关治理机构

披露要点2:气候相关治理机构(人员)专业技能和能力

披露要点3:气候相关治理机构(人员)获取信息的机制

披露要点4:气候相关治理机构(人员)监督情况

披露要点5:气候相关治理机构将气候相关因素纳入决策的情况

二、气候相关战略

披露要点6:气候相关重大影响

披露要点7: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

披露要点8: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商业模式和价值链的影响(鼓励)

披露要点9:气候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对公司战略和决策的影响

披露要点10:气候相关转型计划

披露要点11:当期气候相关财务影响

披露要点12:预期气候相关财务影响(鼓励)

披露要点13:气候适应性评估

三、气候相关影响、风险及机遇管理

披露要点14:气候相关影响、风险及机遇管理的流程

四、气候相关指标与目标

披露要点15:气候相关目标

披露要点16:气候相关目标实现进展

披露要点17:温室气体排放量

披露要点18:温室气体减排实践

披露要点19:碳信用额度来源和数量(如涉及)

披露要点20: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如涉及)

披露要点21: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登记与交易情况(如涉及)

披露要点22:参与其他减排机制的项目和减排量登记与交易情况(如涉及)


作者:广东多胜律师事务所 蒋风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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