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商标审查质量与效率,优化商标在线服务体验,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5年10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本文对新系统商标驳回复审流程进行梳理,旨在为公众提供参考。办理“驳回复审”申请时,申请人应准备以下材料(电子上传版): (1)商标申请号/注册号:应由数字和字母组成,或是由数字组成,字母不区分大小写;国际注册号前必须以G开头;输入完成后点击查询按钮; (3)复审类别:请选择类号,对同一注册号不同类别的复审申请应一并提交; (4)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号:请输入驳回通知书的发文编号。 (1)申请人类型:请选择申请人类型,此项不可更改; (3)申请人名称:根据商标申请号/注册号,自动带入不可修改; (4)统一社会信息代码:长度为1-18字符;仅中国大陆法人必填,非中国大陆法人或其他组织选填,中国大陆自然人不展示此项,支持输入大小写字母和数字; (5)联系人名称:长度为2-120个字符;允许包含汉字、数字(半角)、英文(半角)、英文半角逗号“,”、英文“&”、英文冒号“:”、中文逗号“,”、中文冒号“:”、中文“《》”、中文间隔符“•”和全角小括号“()”,禁止其他字符;字符集要求GBK18030-2022; (7)联系地址:长度为1-200个字符;允许使用汉字、数字(半角)、英文(半角)、中文间隔符“•”、英文半角句号“.”、英文半角逗号“,”、英文半角连接符“-”、英文“&”、英文冒号“:”、英文半角单引号“'”、英文半角空格、英文半角“/”、英文半角“;”、英文半角“#”、中文逗号“,”、中文顿号“、”、中文冒号“:”和全角小括号“()”,禁止其他字符; (8)邮政编码:请输入6位数字,请填写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邮编; (10)申请人变更名称:点击是否变更名义中“申请人名义”按钮出现,直接输入; (11)名义变更证明:点击是否变更名义中“申请人名义”按钮出现,请上传名义变更证明文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10M; (12)代表人变更名称:点击是否变更名义中“共有商标代表人”按钮出现,直接输入; (13)变更代表人申请:点击是否变更名义中“共有商标代表人”按钮出现,请上传变更代表人申请文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10M; (14)复审申请人变更名称:点击是否变更名义中“其他”按钮出现,直接输入; (15)相关材料:点击是否变更名义中“其他”按钮出现,请上传相关材料文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10M。 (1)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请选择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明材料。如勾选“是”,补充材料请于提交驳回复审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提交;如勾选“否”,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后不得提交补充材料; (2)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不可更改,根据注册号自动带入; (4)事实与理由:请上传事实与理由,格式为PDF; (5)证据目录:若上传证据内容,必须上传加盖章戳的证据目录,文件格式为PDF。可通过“中国商标网首页-商标申请书式-商标评审业务书式”获取模板; (7)驳回通知书:未查询商标信息默认展示且选填,上传附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5M; (8)送达证据:默认选填,需上传附件,格式为PDF,但需根据商标注册号/申请号判断。若是国内商标通过电子送达的,可以不提交送达证据,此项为非必填项;若是国内商标通过邮寄送达的,此项为必填项;若是国际注册商标,此项为必填项; (9)其他说明文件:选填,上传附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5M。我的账户-申请管理-已提交-输入申请日期注册号查询-补充证据材料。电子送达-我的待回文-输入收文日期注册号查询-商品/服务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