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介绍,2021年至2025年,深圳法院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件35516件,占全国法院比重超过八分之一,涉及国家和地区62个。累计27个案例入选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30个案例获评全国、全省法院典型案例,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2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26项经验举措获评广东自贸区制度创新案例,4项经验举措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人民法院涉港澳司法合作优秀成果,探索跨境规则衔接、完善国际法律服务和协作机制等经验举措先后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全国推广。“十四五”时期的改革发展成就,为建设好深圳国际商事法庭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圳国际商事法庭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内设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国际商事专业审判机构。管辖范围包括:应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涉外调解协议确认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及裁定的审查案件,以及可以由深圳国际商事法庭管辖的其他案件。为高标准建设好深圳国际商事法庭,市中级法院专门制定了《深圳国际商事法庭工作规程》和《深圳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两项配套制度。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APEC会议将在深圳举办。市中级法院将从以下几方面高标准建设好深圳国际商事法庭:
一是打造示范标杆,全面提升国际商事审判核心竞争力。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开展国际商事纠纷调解、协助查明域外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协同培养人才等。实施审判精品战略,着力形成一批推动涉外法治建设、有规则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涉外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是创新审判机制,推进国际商事审判全面提质增效。鼓励和规范中外当事人协议约定将国际商事纠纷提交深圳国际商事法庭管辖,对辖区内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实行提级管辖。不断健全诉讼便利机制,进一步提升跨境诉讼服务水平。推动域外法适用实现从个案探索到类案规范的转变,推进大湾区法治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三是深化多元解纷,持续完善与国际商事调解、仲裁的衔接机制。加强与国际调解、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的合作,探索吸纳港澳调解组织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入驻深圳国际商事法庭,推进国际商事纠纷高效便捷化解。推进仲裁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仲裁调查令等在线办理,促进“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建设。
四是夯实人才支撑,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际商事审判队伍。完善国际商事审判人才选、育、管、用机制,探索建立法官分层培养模式,加强与境内外高校交流合作,深化不同法域之间的实务交流和业务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会议还发布了2021-2025年深圳中院涉外商事审判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十个案例,涵盖国际条约和域外法律的适用、外国判决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涉外司法管辖权的界定、跨境贸易中违约行为的认定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了中国法院国际商事审判与国际规则的深度对接。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