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选首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

2017年07月28日

    为打通知识产权各环节链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函确定第一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地方,决定首批在福建厦门、山东青岛、广东深圳、湖南长沙、江苏苏州、上海徐汇区等6个市(区)级层面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期限为1年。

以下据《深视新闻》报道:

    深圳正在抓紧制定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立法的形式保护知识产权。

    深圳近年来在知识产权方面成绩亮眼,2016年深圳国内专利申请量突破14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80.09件,居全国各大城市首位,是全国平均水平7.98件的10倍,达到欧美日韩发达国家水平;PCT国际专利申请连续13年排名全国第一。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函件中指出,旨在通过在试点地方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在纵向上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链条,在横向上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综合效应。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深圳是我们国家最具创新活力的城市,拥有我们国内作为单一的城市具有最多的国际专利申请,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也是最高的城市之一。在现在的新技术,新的商业模式,我觉得深圳还可以创造更多的经验。

根据要求,各试点地方将于两个月内印发具体实施方案。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周家贵:我们要制定一个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用特区立法的形式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我们要在全市做一个工作方案,带领全市的知识产权有关机关,共同加强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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