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福利啦!
企业开发设计的首套软件或集成电路产品的示范应用,今日起可申请资助!
最高300万!
8月7日开始申报,9月12日截止。
深圳市独立法人企业,成立满一年,主要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集成电路设计业务;
企业首次开发设计的产品,并已备案(先备案后资助);
产品销售实际到帐额不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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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方面:通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中间件、信息安全软件、工业软件;通信、金融、能源、物流、医疗、教育、北斗时空信息服务等重点行业大型应用软件;面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业态的平台软件和关键应用软件。
集成电路方面:高性能通用芯片(CPU、DSP、存储器),FPGA,高性能信息安全芯片,通信设备、工业装备、物联网、数字家庭、医疗和汽车电子、显示驱动和触控、北斗卫星导航等领域芯片。
上述资助是有数量限制的,如符合条件,切记赶紧联系中一知识产权项目专家,第一时间完成申报!
以下。再啰嗦两句:
1、目标企业成立满一年,主要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集成电路设计业务,符合重点支持领域范围;
2、申报首套产品需先完成备案后申报资助,备案产品为企业首次开发设计并已取得知识产权证书的产品(软著证书登记的版本号为V1.0);
3、知识产权证书登记的开发完成日期应不早于申请备案时1年(例如:完成时间为2016年8月3日,则备案需在2017年8月3日前完成);
4、申请备案时产品未实现销售,备案有效期内(两年有效期)实现销售,且首次销售合同签订后至备案有效期届满实际到帐金额不低于50万元;
5、申报的首套产品主要功能或特性具有较高的创新性,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
6、按照该产品首次销售合同实际到账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常年受理备案——申请人网上提出备案申请——市经贸信息委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企业自行通过网上备案系统查看备案结果。
发布资助通知——申请人网上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市经贸信息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会计师事务所对产品销售和合同款项到帐等情况专项审计——查重——形成资助计划上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市统计局涉企数据核查——资助计划报市财政委员会复核后公示(10天)——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委员会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市财政委员会拨付资助经费。
常年受理备案,定期受理资助。所以,还未给首套产品申请备案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也赶快未雨绸缪,备一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