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日期“撞车”了怎办?商标局:抽签来决定!

2017年10月25日

      商标是企业的名片,它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是塑造企业品牌形象的基础,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口可乐的创始人曾说过,就算哪天他破产不再卖可乐了,仅凭可口可乐这个商标他也能东山再起,再造一个商业帝国,可见,企业想要发展壮大,注册一个自己的品牌商标是多么重要。

      但是如果企业申请注册了一个意义深远且显著性很强的商标,提交申请之后,却收到一封来自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是不是很蒙圈?怎么还有这种操作?


近日,我司就有客户收到了这样一份文件。是时候给大家介绍下商标注册遇上同日申请,商标局会怎么办?



遇到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即注册商标日期撞车),商标局是如何解决的呢?

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的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简而言之,遇到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一般有如下流程:

1、提供证据:商标局要求商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申请人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有效的在先使用商标证据。


2、双方协商:若双方提供的使用证据都无效,或出现同日使用、均为使用等无法分出“胜负”的情况,商标局会向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申请人需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后30日内自行协商解决,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


3、抽签决定:不愿意协商解决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未果的,商标局将会下发《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通知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商标归属。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后需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准时赴现场抽签。未准时参加抽签的,或材料准备不齐全,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将驳回该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一旦遇到商标申请“撞车”的情况,双方都不采取任何动作的情况下,自然过完第1和第2环节需要的时间至少是两个月。商标局安排抽签工作则一般是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一旦错过可能就要再等半年。因此,如果注册商标不小心到了第3个阶段(抽签阶段),则需要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后,严格按照《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及《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须知》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准时参加现场抽签决定商标归属。





      目前我国的商标申请量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商标局每天受理的商标数量巨大,相应的商标申请难度也将越来越大。特别建议,商标注册一定要趁早,确定好商标名称之后一定要尽快申请,尽可能掌握在先权,避免出现商标申请日撞车事件。虽然是个小概率事件,也不能掉以轻心。如果遇到了也不必惊慌,咨询专业事务所,尽量争取商标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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