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条例》旨在促进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条例》共计18处提到创新,对创新、创业方面的人才培养、激励和服务做了详细规定。第四十四条、六十一条规定,要加强知识产权代理、咨询、鉴定、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侵权预防、预警和应对机制,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营造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接受《深圳卫视》采访时表示:深圳是我们国家最具创新活力的城市,拥有我们国内作为单一的城市具有最多的国际专利申请,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也是最高的城市之一。在现在的新技术,新的商业模式,我觉得深圳还可以创造更多的经验。
中一知识产权董事长张全文在接受《深圳卫视》采访时表示:十九大报告提出,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为知识产权工作指出了方向。《条例》第44条特别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进行了阐述,这是深圳市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体现。深圳是知识产权创造高地,但在知识产权服务发展方面还不能算高地。政府可以出台一些对服务机构的专门提升政策和提升计划,深圳市将完全发挥知识产权高地的作用,传递改革创新精神。
2017年深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发展情况:
2017年深圳专利申请总量超过7.9万件,同比增长23.7%;
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粤港澳版权登记大厅相继成立;
入选首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城市(全国共6个)
深圳市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被纳入全市重点改革任务;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拟建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附深圳卫视采访视频链接:《深圳卫视就深圳知识产权创新文化主题采访中一知识产权董事长张全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