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知识产权代理旭宇光电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并获得一审胜诉

2017年12月05日

      2017年11月8日,台湾佰鸿工业股份公司诉讼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高散热性发光二极管装置”发明专利侵权案,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佰鸿工业股份公司所有诉讼请求,并承担本案受理费用。

      此次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一知识产权代理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并获得一审胜诉。接下来,中一知识产权将继续代理旭宇“反诉”涉案发明专利无效案。一旦“高散热性发光二极管装置”发明专利被无效,佰鸿将失掉这一原本用来制衡其他LED厂商的利器。


法院驳回佰鸿全部诉讼请求

      根据判决书上的描述,佰鸿认为,旭宇从2015年开始在其产品中使用“高散热性发光二极管装置”技术,并在深圳华强北和中山市场进行销售。2017年3月2日,佰鸿就旭宇侵犯其发明专利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0年创办公司,前年上了新三板,这2年不停的投研发,完善知识产权,加购设备,却突然就成了被告。”旭宇光电董事长林金填在收到法院传票时颇感意外。

      随后,旭宇组织技术专家及中一专利律师对案情进行讨论分析,并且对供应商的支架生产过程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佰鸿的发明专利与旭宇的产品是完全不同技术路线,旭宇根本没有使用佰鸿的专利技术,而是使用旭宇原创发明专利技术——发明专利号为CN201510187764.0。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截图


“案中案”旭宇“反诉”佰鸿专利无效

      佰鸿2006年申请“高散热性发光二极管装置”发明专利,2010年授权,专利号ZL200610151576.3。在应对诉讼的过程中,通过对该涉案专利进行检索分析发现该专利可能不具备创造性。也就是说这个用于状告旭宇和其他LED厂商的专利的稳定性有待考究。

      想到在长达8个月的诉讼准备期内,众多供应商、友商得到此案后也纷纷通过微信、电话的方式向其反映情况和商议对策,旭宇光电董事长林金填作出了一个大胆正义的决定: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请宣告佰鸿的该专利无效专。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该发明专利无效宣告案件

      该无效诉讼将继续由中一知识产权代理,并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对此,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飞表示,协会将全力支持会员单位维护知识产权权益。个别企业用所谓的“核心专利”,强加于其他企业购买其产品。现在国内行业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加,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也敢于说“不”了。(消息来源:综合自每日LED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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