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习贯彻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圳:为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铸造法治“护身符”
知识产权保护是推进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市委书记王伟中在市委六届九次和十次全会上鲜明地提出:深圳要依法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近日,全国首部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提交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支持深圳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利用特区立法权对知识产权进行最严格保护的重大举措。
作为全国知识产权创造最为活跃的城市之一,2017年深圳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20457件,占全国总量的43.07%,仅今年1至5月,全市专利申请量就达到了85724件,同比增长34.72%,然而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体系,无法与深圳日益提高的创新实力相匹配,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的现象普遍存在。
创新已经成为深圳发展的主导战略,如何维护创新?市委六届十次全会明确提出,依法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其中就包括出台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在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被称为最严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首次提交审议,《条例(草案)》聚焦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痛点,在“罚”字上体现了最严,双双提升了侵权赔偿数额和行政处罚的力度。
维权成本高、周期长,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痛点之一,《条例草案》将散见于国内相关政策文件中,关于不同维权服务主体的制度规定进行了整合集中,规定了政府主导维权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维权服务,同时分类规定了跨境维权机制、法律协调机制、特区重大知识产权快速服务、标准必要专利权平衡保护等具体制度。
条例草案还特别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单独设章,针对网络侵权案件具有情节隐藏、认定困难等问题,对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细化和完善,为认定和处理新型网络侵权违法犯罪问题,提供了更有力的法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