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费减?
需要什么条件?
哪些可以申请?
能减多少钱?
何时办理?
如何办理?
……
很多朋友经常问到关于专利费减的问题,本期将上述常见问题进行详细介绍,方便大家查阅参考。
费减,
费用减缴。
费减全称“专利费用减缴”,是国家为了发展专利技术、助力科技发展、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而推行的一项专利费用优惠政策。
符合政策要求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相应材料,请求减缴专利申请相关费用。
2019年7月1日起,
新执行的专利费减条件如下:
个人 |
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收入低于6万元) |
企业 |
上年度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盈利科研机构 |
直接申请 |
注:2个或者2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费用减缴条件。(任一方不符合条件,不予享受减缴)
目前,可以申请减缴的费用包括以下四种: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复审费;
(4)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例:1件实用新型专利(1个申请人)从授权到专利保护期满,大约可以节省10710元;10件就是107100元,以此类推。
专利费减备案需要每年办理。
一、本年度的专利费减备案,全年皆可办理:
费减备案申请后,经审批合格,费减备案有效期从申请次日——本年度的12月31日。
在有效期内:
(1)申请人名下所有新申请的专利都可享受费减优惠。
(2)申请人未办理费减的已有专利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
(3)新申请的专利只有在当年办理过费减备案后,才可以享受费减(先费减备案审批通过,再申请专利)。
二、如下一年度不再办理费减备案,所有已经办理过费减请求的专利依旧可以继续享受费减。但下一年度新申请案件则不能再享受费减。
三、当年度10月1日起,可以办理下一年度的专利费减备案:
费减备案审批合格后,有效期为:下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
准备好相关资料,联系中一知识产权,免费为您代办费减备案!
所需资料
一、个人
(1)身份证复印件加个人签名(如无身份证的请提供户口薄等其它有效证件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学生可提供学生证)。
二、企业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当年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交此申报表)。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咨询热线:0755-8209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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